湖北咸宁育儿假最长可达一年——2020年育儿假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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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育儿假俗称产假,这也是很多想要孩子的新婚夫妇非常关心的问题。最新消息,湖北咸宁育儿假只要孩子1岁就可以。这种新福利让很多人产生想要孩子的想法。那么2020年其他省份育儿假的最新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巴克斯特边肖~

湖北咸宁的育儿假最长可持续一年

【/h/】近日,我市发布了《咸宁市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护理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将重点推进“五型”护理模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的需求。

【/h/】据悉,2019年6月,省卫健委将我市确定为促进全省3岁以下婴幼儿保健服务发展的示范试点,也是全省唯一的市级示范试点单位。

该“计划”阐明了发展婴儿护理服务的目标和任务。在2020年底之前,将建立一批符合规范和标准并具有示范效应的儿童保育服务试点机构;到2025年,全市将形成多种形式、覆盖城乡的托幼服务体系。我市将重点推进家庭养育、政府引导、单位福利、社会机构、综合托幼等“五型”托幼模式的发展。

【/h/】《方案》指出,我市将全面落实产假政策,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主探索实施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最长可达一周岁。

【/h/】各地要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和引导面向公众的全民托幼服务发展,重点支持建设能够承担一定引导功能的示范托幼机构和社区托幼服务设施,为有服务需求的婴幼儿家庭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保证、方便多样的托幼服务。

【/h/】同时,要充分发挥工会、妇联等组织的作用,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个人或联合组织的形式为员工提供福利关怀服务,增强单位对婴幼儿的关怀和支持能力。各地要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研究出台一揽子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独立或联合组织托幼服务机构,通过一系列措施,为群众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托幼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担社区福利托儿所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挖掘潜力,拓展服务,开放2-3岁幼儿带班;改建、扩建幼儿园时,增加幼儿园的资源供给。

同时确定了咸宁市婴幼儿保健服务的五种基本模式。

家庭养育型,从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目标出发,制定支持家庭养育的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家庭养育。

【/h/】各地在政府引导下,创造有利条件,支持和引导面向公众的普惠性托幼服务发展,重点支持建设能够承担一定引导功能的示范托幼机构和社区托幼服务设施。

【/h/】单位福利型,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以个人或联合组织的形式为员工提供福利关怀服务。

【/h/】社会创建型,利用各种保障措施,梳理社会力量进入的阻滞点和难点,通过市场行为引导社会机构自建托儿所。

托幼一体化,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挖掘潜力,拓展服务,为2-3岁婴幼儿开设托幼班,满足群众对托幼服务的需求。

【/h/】《实施方案》还制定了促进咸宁市3岁以下幼儿保育服务发展的保障措施,并从优先科学规划、加强设施建设、提供土地保障、优化审批程序、增加财税补贴、强化人才支持、规范登记、严格监管、狠抓医疗保健等9个方面介绍了具体措施,为幼儿保育服务的发展保驾护航。

目前,咸宁市很多部门在托幼方面都制定了一些政策措施,比如:

【/h/】对于取得幼儿教师国家专业证书的幼儿工作者,人事和社会部门已经有政策依据参照培训补贴标准提供1000元至1500元不等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h/】提供社区托儿服务所得,根据税务机关现行政策依据,可免征增值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为90%,计入总收入。

用于提供社区托儿所服务的房产、土地、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可免交房产登记费。

对此,《执行计划》创造性地制定了新的政策和措施。

【/h/】为指导护理机构的医疗保健工作,率先出台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护理机构申请成为儿科等相关医务人员基层服务定点单位。服务时间作为基层服务时间,在医务人员申报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时可以作为考核条件。

为什么要实施“育儿假”等措施?

【/h/】咸宁市卫健委2019年开展的城市3岁以下婴幼儿保健服务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在20-40岁育龄妇女不想要孩子或只想生一个孩子的主要原因中,60.43%无人照顾;在对护理服务的需求方面,60.07%的人认为护理婴幼儿是非常必要或必要的。如果条件允许,86.24%的人会选择把孩子送到所在单位的托养机构。

【/h/】可见,对优质婴幼儿护理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没人带孩子”已经成为制约家庭繁衍的重要因素之一。

想生孩子,就不能生。没人会带走吗?育儿假来了!政策红包能缓解生孩子的焦虑吗

去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保健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照顾失业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鼓励地方政府探索和试行育儿假,支持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护理服务...这个“政策红包”回应现实,直接击中痛点。

虽然近年来中国的人口政策逐渐放松,但出生人数和出生率都低于预期。从某种意义上说,以前的人“想活却不让它活”,2021-09-28 变成了“让它活却不想活”。这背后的原因很复杂,但工作和生活之间难以平衡显然是一个重要的原因。

【/h/】对于很多有两个员工的家庭来说,买房买车赡养父母的真实压力已经不轻,生孩子势必会给生活增加很多成本。更重要的是,生孩子会不会耽误事业发展,孩子由谁来照顾,这些都是非常现实的问题,困扰着很多育龄夫妻。

【/h/】之前很多省市都出台了地方政策缓解民众焦虑,现在国务院也出台了指导意见,为各地进一步探索提供了方向。我们在欣慰的同时,也要客观地认识到意见的阻力。例如,全职儿童保育和育儿假等提议将不可避免地增加雇主的成本。怎样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前面有很多负面案例,如何保证企业办的托管班便宜又安全?显然,意见与现实的联系中存在着一系列极其复杂的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当然,只要你想做,办法总比困难多。指导开了个好头,期待各地早日出台详细的实施方案。如果实行福利,许多家庭可(www.isoyu.com原创版权)以减轻负担。

2020年最新育儿假规定

辽宁:鼓励雇主每年给夫妻双方10天育儿假

【/h/】今年7月,《辽宁省女职工权益保障办法(草案)》全文发布,征求各界意见。根据《办法草案》,女职工超过10人的用人单位可以成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鼓励用人单位对子女不满3岁的依法生育的夫妻,每年给予10天的育儿假。

措施(草案)建议将保护女工权益纳入妇女发展规划。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应当订立劳动(聘用)合同,书面告知禁止从事劳动的岗位范围、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后果、本单位女职工的职业保护措施和劳动保护制度。劳动(聘用)合同中不得约定女职工限制结婚、生育;女职工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原因,限制其晋升、晋升和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而被辞退或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h/】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女职工保健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有条件的雇主可以为3岁以下的婴儿提供护理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在子女不满3周岁期间,为依法生育的夫妻提供10天的育儿假。

大连: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探索育儿假试点

【/h/】7月底,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保健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探索试行育儿假,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终身禁止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者。

【/h/】《意见》要求全面落实《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符合生育要求的女职工产假60天”的规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探索育儿假与婴儿保健服务相匹配的试点。

广东:积极探索育儿假和产假试点

【/h/】今年3月,广东省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保健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h/】《意见》提出,加强对家庭幼儿保育的支持和引导,第一步是全面落实休假政策。包括全面实施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积极探索试行育儿假和产假挂钩的婴儿保健服务。

福建:鼓励雇主每年给夫妻双方10天育儿假

【/h/】3月2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h/】规定增加“鼓励用人单位在子女未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依法生育的夫妻十日育儿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假98天”等内容,明确“用人单位应至少每两年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包括妇科检查在内的体检,35岁以上女职工应增加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项目,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宁夏:鼓励雇主每年给夫妇十天的育儿假

【/h/】《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自2019年11月起正式实施。

【/h/】《条例》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在0-3岁期间,每年给予依法生育子女的夫妻10天的共同育儿假。

【/h/】为进一步减轻家庭育儿负担,《条例》还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为工作场所的专业百特网工提供0-3岁婴幼儿的护理服务,并规定女职工比例较高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女职工的需求设立女职工诊所、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为女职工经期、孕期、哺乳期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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