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曝光假明星账号卖货——假明星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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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家都注意到,这位60岁的姐姐在网上遇到了一个假的“靳东”,被骗了感情和钱。很快,根据最新消息,央视曝光了假冒明星账号卖货。大家也发现现在冒充明星的骗子越来越多。假明星是犯罪吗?我们怎么区分?接下来大家会和巴克斯特边肖了解一下~

央视曝光假明星账号卖货

【/h/】近日,来自江西赣州的61岁黄女士在短视频平台上迷恋假演员靳东,甚至与家人吵架甚至离家出走,引发网友热议。

【/h/】随着事件的继续发酵,金东工作室发布声明称,截至目前,金东本人从未在任何短视频平台上开户,涉及的账号为假,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

【/h/】近年来,虚假明星账号骗粉丝刷礼物、卖产品给粉丝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些账号的运营者大多采用嫁接视频的方式,截取演员演戏和采访的视频片段,添加人工或机器配音,自称明星本人。技术不算高超,但还是有不少中老年人上当受骗。

骗子的套路是什么?为什么漏洞很多的假账容易欺骗中老年人?

这位60岁的女士声称被整个“靳东”网络供认不讳

“他向全中国宣布了”[h/]

【/h/】今年年初,61岁的黄女士通过颤音短视频平台与“靳东”负责人刷了一个账号,并与对方取得了联系。黄女士说“靳东”不仅向她表白,约她在吉林见面,还说会给她一套房。

【/h/】为此,黄女士也花了不少。账户上线后,黄女士会购买上面推广的产品。

黄女士:他为什么要骗我?不可能。全国人民都知道...

【/h/】据了解,这个所谓的“靳东”其实只是一个普通的短视频账号,以演员本人的照片为头像,昵称中包含演员姓名。

【/h/】同时,该账号发布的相关视频作品,大部分都是演员在一次采访中的画面,与机器人的配音拼接,或者直接在一些背景资料上标注引导动态文字。

【/h/】据很多被虚假明星账号欺骗的老人家属介绍,这些著名演员、歌手的虚假账号会回复关注者的留言,私底下发一些关心和问候的话,让关注者觉得自己和明星成了朋友,开始信任对方。在积累了一定数量的粉丝后,这些账号开始活起来,把商品变成现金。

据黄女士的家人说,经过警方和心理医生的劝说,黄女士已经认清了真相。

靳东工作室发布文件称,将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h/】记者在颤音短视频平台上搜索,发现截至新闻稿发布,该假演员账号已基本被平台清空。平台工作人员还表示,下一阶段将加强对此类账户的监管。

虚假明星账号频频出现,几家短视频平台加大打击力度

除了黄女士所关注的平台,一些短视频平台也开始打击各种欺诈账户,包括假明星。

假冒演员刘涛的短视频账号

Aauto rapper的工作人员屠杰表示,数据显示,短视频平台上的欺诈类型主要包括“推荐兼职”、“给宠物送礼”和“扫描父母二维码”,该平台目前正在加大对此类账户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h/】屠杰:首先,我们会通过各种渠道例行评估,找出我们平台上存在哪些欺诈行为,然后安排专业人员做分析,分析后收集证据。取证之后,我们会做一些模型,搞清楚他们的状态。我们会减权封账号,更严重的是会带动法务部进一步取证,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配合他们取证。

漏洞百出的假帐

【/h/】为什么容易骗中老年人?

【/h/】很多中老年人被这些劣质的假明星账号骗是什么原因?

情感管理专家张小童认为,中老年人被假账欺骗的原因除了在视频制作等技术上缺乏认知和歧视外,还有一部分中老年人对名人盲目信任。

张小童:这是由两个心理原因造成的。一种是我们常说的光环效应,或者说所谓的光环效应。特别是对年纪大的人,他有一种对明星名人的盲目崇拜,就是这种情况发生时,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信任和认同感。只要符合他们的审美,符合他们所谓的标准,就特别容易被同化,他们(骗子)选明星,正是符合中老年人审美的基本要素。第二,他们用了“青春补偿”。至于对靳东着迷的大妈们,她们的青春经历了多次的变化、挫折、跌宕起伏。目前有一种消费自己心理的报复,就是想补偿自己的青春。

粉丝在假靳东账号下的评论

张小童指出,从之前频繁销售的假冒保健品到最近的假冒明星账户骗局,受骗的老年人往往不愿意被亲友说服,尤其是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老年人。

张小童表示,大多数中老年人更愿意相信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她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类似诈骗案件的曝光度。

警方:平台和监管机构应承担责任

【/h/】随着手机短视频的爆炸式发展,网络诈骗有了新的招数。相关部门应该如何加强监管?

吉林省通化市刑(原创版权www.isoyu.com)警支队副支队长李林海表示,对于监管部门来说,他们应该承担起审查信息和保护用户的责任和义务。同时,短视频平台应加强与百特对短视频内容的审查,完善举报投诉机制,方便用户及时举报投诉。

李林海建议,如果发现类似情况,一定要尽快报警。

【/h/】李林海:对于用户来说,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短信视频平台上的营销,包括让你寄钱投资,让你赚点蝇头小利,更不要把钱转给对方或者把你的个人信息提供给对方。

山寨明星的粉升套路

【/h/】壳牌金融记者的一项调查发现,虚假明星账号流行的背后是一个成熟的“明星号”产业链。

【/h/】比如模仿马云的一个短视频账号“马大哥”,它的视频多是由马云的演讲视频和帖子配音制作,粉丝多为中老年“姐妹”。在一段视频中,“马哥”说:“我想你。你在做什么?永远记住,无论何时何地,都有一个我在默默的想着。”

这个视频有1514条评论,评论区有很多姐妹回复“下午好,兄弟,我也在想这件事”“谢谢兄弟姐妹,希望你们做个好人一生平安”。评论区,一大批姐妹直接“掉进”了“马哥”的温柔村。

【/h/】壳牌金融记者浏览发现《马哥》10月6日发布首个视频,截至10月16日,10天内已获得1.1万粉丝,4.5万赞。

正在做“短视频变现”的一位“视频变现老师朱”告诉记者,截取明星视频二次加工,换平台发吸粉增粉,是常见的营销套路,业内称之为“明星首发号”。"

“新手最好从星号入手。有的粉丝三天有几千。玩了某个粉丝,就可以直接卖了,这样利润最快。”朱老师说。

【/h/】在具体操作上,朱先生告诉壳牌财经记者,最重要的是找到“材料”。“找到合适的素材后,用视频编辑软件进行处理,让它们经过平台审核后成为‘原创’。一般跨平台找资料。例如,如果你去阿托更快找到素材剪辑,并把它们发送到Tik Tok,反之亦然。处理完材料,再加点鸡血行情,粉涨会快一点。”

【/h/】除了找素材,市面上还有很多类似的“批量视频制作剧本”出售,价格从几十元到300元不等,有的还分“周卡”、“月卡”、“年卡”,按月收取租金。黑灰色生产者认为,只有批量做营销号才有可能盈利。“通过这样的脚本制作营销号的成本非常低,每天至少可以稳定上传20到30个百特视频,但目前正在处理很多视频。不好,你需要自己找好材料,多做数字。这是因为一个数字可能不热,所以多做几个数字可以增加概率,内容可以差不多。”

另外还有脚本可以自动生成或者复制其他营销号的副本,辅以机器人配音,从而生成讲解营销号的视频,还有一些假明星报价就是这样做的。

然而,朱老师承认最近“表现不好”。“审核越来越严格,人数越来越难筹。已经有人转微信视频号了。”

【/h/】10月16日,字节跳动回复壳牌财经记者,称10月平台处罚公告已发布。这份名为“Tik Tok打击假冒名人黑产品”的声明表明,该平台上最近有账户冒充名人,通过设置名人头像和昵称以及发布名人视频来欺骗用户。这些假账号欺骗用户的注意力和点击量,然后通过电商和奖励获利。一些欺诈账户导致用户到外部平台诈骗钱财,并公布了一些被禁止的虚假明星账户名单。

“假冒名人是黑产团伙常用的一种欺骗手段,违反了Tik Tok平台的相关约定,涉嫌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欺诈。9月份,Tik Tok安全中心永久禁止了5000多个假冒名人账户。一直以来,我们坚决打击相关内容和账户,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理。”Tik Tok说。

“这种未经他人同意任意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可能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如果画像只是开玩笑,目的是为了活泼粉,别人知道你是假的,那么可能只涉及民事侵权的范围,但如果是真的,就让别人相信这是靳东、马云等。,尤其是骗别人的钱。可能构成诈骗罪。”北京闻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告诉壳牌金融记者。

造假明星是犯罪吗

【/h/】从民法典的角度如何解读?

【/h/】一起往下看,在新闻中假扮明星有哪些法律问题?

首先,冒名顶替明星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明星的合法权益?

【/h/】现实中,冒名顶替者为了“造假真相”,往往用明星的真实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包装自己,以明星的名义从事某种活动。这些行为可能侵犯冒名明星的姓名权、肖像权和名誉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h/】以新闻中的假“靳东”账号为例,涉嫌侵犯靳东本人的姓名权和肖像权。

首先,这个账号的用户多次自称是靳东,以靳东的名义和别人聊天。未经明星同意,此行为涉嫌侵犯冒名明星的姓名权。

【/h/】其次,该账号发布了几个含有靳东画像的小视频,并利用直播室的靳东画像与粉丝互动,诱导其购买商品,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涉嫌侵犯靳东肖像权。

那么当这种情况发生的时候,明星们应该怎么做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明星完全可以要求冒名顶替者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包括停止侵害、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h/】如前所述,靳东工作室已发表声明,对这一行为予以严厉谴责和警告,并将依法追究造假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h/】其次,假星骗取财物、带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偶像化”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粉丝因为对特定明星的喜爱而在直播室刷礼物、奖励或购买特定明星代言或推广的产品,符合大众的普遍理解。

造假者利用粉丝这种心态。有的直接让粉丝刷礼物发红包,有的提前制作含有明星的视频,配合“甜言蜜语”诱导用户在直播房间购物。推荐的产品大多比较贵。这些做法不是欺骗,而是违法,甚至涉嫌严重犯罪。

【/h/】民事责任方面,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造假者可能构成民事欺诈,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作出民事法律行为的,被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不是某个特定的名人代言或推广,受害者一般不会购买。

【/h/】因此,对于具有网络价值的虚拟物品或者受害人因被骗(认为明星在直播上)而在直播中购买的产品,可以依法撤销并要求返还,造假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h/】行政责任方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造假者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或拘留。冒名顶替者骗取财物的行为涉嫌诈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h/】刑事责任方面,冒名顶替者以谈恋爱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达到入罪标准的,涉嫌刑事诈骗,冒名顶替者以明星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涉嫌合同诈骗。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可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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