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怎么算(不同情况下加班工资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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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员工的工资金额,且工资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一致,则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二是劳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员工实际工资数额为计算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含糊不清。

第一,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员工的工资金额,且工资金额与实际支付金额一致,则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

二是劳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工资数额的,应以员工实际工资数额为计算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含糊不清。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时间加班,肯定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这是可以理解的。在计算加班工资的具体数额时,往往需要知道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很多朋友对此不是很清楚。下面365律师将为大家整理一系列关于加班工资计算的常见法律问题。

(一)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1.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应以全部工资之和计算,不能单独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岗位工资”计算。

2.劳动合同未明确规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的,以实际工资为计算基数。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所有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均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规定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的“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需要注意的是,加班工资、伙食补助费、劳动保护补助费等都要扣除,不能以实际工资为计算基数计入计算范围。

3.在确定职工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平均工资时,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的通知》,月工作时间分别为21.75小时和174小时。

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旷工一个月以下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2)几个固定数据的描述

根据法律规定,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薪天数为21.75天,年工作时间为250天,年假和公休日为115天。

计算方法:月工作时间20.83 =(365-104-11)12;月薪天数21.75 =(365-104)12);系统年工作时间为250 = 365-104-11;全年节假日和公共假日115=104+11

4.实行计件工资的,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5.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低于当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

(c)不同情况下如何计算加班费?

1、标准工时制的加班工资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百佳网”的通知》,工资应按以下标准发放: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日工资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延迟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150%)

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300%)

公共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200%)

以春节假期七天加班为例。前三天为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每日加班工资为(21.75300%)。后四天为周末(即第三天至第六天),每日加班费为(21.75200%)。

春节(原创版权www.isoyu.com)假期七天加班工资总额=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

2.工时综合计算制度下加班工资的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批复》,经批准实行综合工作制的企业实际工作时间总和,在综合计算周期内不得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和,超出部分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视同延长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如果安排工人在法定假日工作,应根据《劳动法》支付工资。此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平均小时数不应超过每月36小时。

3.不定时工作制加班工资的计算。

正常情况下,已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仍应当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300%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