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籍贯和经常居住地,具有什么法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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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籍贯和经常居住地,具有什么法律意义?)

1、户籍所在地

“户籍”指的是户口,户籍所在地就是指居民户口薄登记所在地。

婴儿出身登记依照随生父或者生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向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因此户籍所在地一般会和生父或生母的户口所在地一致。

2、籍贯

籍贯是指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久长居住地或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身地。又名祖居地或原籍,籍贯原则上一般从父,个别特别情形从母系的。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公行规2018第1号)第六十条规定:婴儿应该随父登记籍贯。父亲为外国人或者《出身医学证明》上未记录父心腹息的,随母登记籍贯。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17第190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籍贯登记,填写新生儿祖父的久长居住地;祖父的居住地不能肯定的,(原创www.isoyu.com版权)按其父亲的籍贯登记;父亲籍贯不能肯定的填写婴儿出身地。非婚生随母入户填写婴儿出身地。父母一方为中国台湾籍的,可以随父或随母籍贯登记。弃婴籍贯不详的,应该将收养人籍贯或收养机构所在地作为籍贯。

3、经常居住地

经常居住地,顾名思义,是指除户籍所在地以外,近期长时光持续居住的处所。那么多长时光持续居住能力成为经常居住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公民事诉讼法》的说明第四条规定:国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国民分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持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处所,但国民住院就医的处所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说明第三条规定:被告人的户籍地为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为百思特网其居住地。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人被追诉前已持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处所,但住院百思特网就医的除外。

个人的百思特网籍贯在法律上意义不大。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法律意义重大,对于管辖法院的肯定和各种赔偿的盘算具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