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一个人的信息要多少钱(私人调查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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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一个人的信息要多少钱(私人调查个人信息)未经本人赞成,除司法机关办公须要以外私自调查本人的信息这样做是违法的。那么,私自调查别人信息属于什么罪,会怎么处分?

网友咨询:个人信息被别人私自调查,这属于什么罪?

湖南光韵律师事务所符勇律师解答:

私自调查别人信息侵占了别人隐私权。严重的可能构成非法获取国民个人信息罪。查一个人的信息要多少钱(私人调查个人信息)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背国度有关规定,向他人销售或者供给国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原创版权www.isoyu.com)分金;情节特殊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违背国度有关规定,将在实行职责或者供给服务进程中获得的国民个人信息,销售或者供给给他人的,按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分。

窃取或者以其他办法非法获取国民个人信息的,按照第一款的规定处分。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义务人员,按照各该款的规定处分。

《侵权义务法》第二条讲民事权益规模中包含了隐私权。

依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动可归入侵占隐私权领域:

1、未经国民允许,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法损坏他人居住安定。

3、非法跟踪他人,监督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装备,私拍他人私生涯镜头,窥测他人室内幕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态或未经本人许可颁布其财产状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涯或对其进行调查、颁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涯向社会颁布。

9、泄漏国民的个人材质或公诸于众或扩展公开规模。

10、收集国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形。

11、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公开他人的机密。

符勇律师解析:

侵占国民个人信息罪认定要件:主体资历适格;犯法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实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百思特网息;客观上实行了销售或非法供给行动;违背国度规定;情节严重;行动人主观上故意。

依据法释〔2017〕10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占国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实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一条之规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国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法记载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联合辨认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应特定自然人运动情形的各种信息,包含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讯通信接洽方法、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态、行踪轨迹等。

从外延上看,国民个人信息具有以下特点:

(1)与国民个人直接相干,能够反应国民的局部或整体特色;或是一经取得、应用即具有专属性。前者如国民的出身日期、指纹等,后者如身份证编号、家庭住址等。

(2)具有法律掩护价值。国民个人信息承载了国民的个体特点,甚至各项权力,如果任由他人泄漏、获取,必定导致国民时刻处于可能遭遇损害的危险状况。

(3)国民个人信息的掩护不以信息所有人要求为前提。除非基于保护国度好处、公共好处的须要或信息所有人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泄漏、获取其个人信息。

依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条规定,侵占国民个人信息罪恶为表示为:一是反国度有关规定,向他人销售或者供给国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二是违背国度有关规定,将在实行职责或者供给服务进程中获得的国民个人信息,销售或者供给给他人的;三是窃取或者以其他办法非法获取国民个人信息的。

依据法释〔2017〕10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占国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实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

违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国民个人信息掩护的规定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违背国度有关规定”。

向特定人供给国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门路宣布国民个人信息的,应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供给国民个人信息”。

未经被收集者赞成,将合法收集的国民个人信息向他人供给的,属于刑法第百思特网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供给国民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处置无法辨认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违背国度有关规定,通过购置、收受、交流等方法获取国民个人信息,或者在实行职责、供给服务进程中收集国民个人信息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办法非法获取国民个人信息”。

从窃取的特点剖析,非法手腕具备以下特色:

一是违反了信息所有人的意愿或真实意思表现;

二是信息获取者无权懂得、接触相干国民个人信息;

三是信息获取的手腕违背了法律制止性规定或社会公序百思特网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