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的来历(普通话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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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的来历(普通话的由来)

普通话,可以简略地懂得为“尺度汉语”。是中国不同处所的人之间进行沟通交换的通用语言,它是以北京语音为基本音,以北方方言为基本方言,以范例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言,重要通行于中国大陆长江以北地域,长江以南的人一般不说普通话。

“普通话”这个词早在清末就涌现了。1902年,学者吴汝纶去日本考核,日本人曾向他建议中国应当推行国语教导来统一语言。在谈话中就曾提到“普通话”这一名称。

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秋瑾留学日本时,曾与留日学生组织了一个“演说接洽会”,拟定了一份简章,在这份百思特网简章中就涌现了“普通话”的名称。

我国“普通语”由清朝末年“切音字活动”的积极分子朱文熊提出来的。1906年,他在《江苏新字母》一书,把汉语分成三类,其中之一就是“普通话”,即各省通用的话。当时人们称“普通话”为“蓝青官话”。

由于元、明、清以来,北京一直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全国各地来京应考、做官和经商的人很多,他们虽然学会北京话,却仍然夹着不少处所口音,人们就用“蓝青”来比方这种搀杂的北京话。起初这种话只在官场上应用,称之为“官话”,又称“蓝青官话”。“蓝青”的意思是不纯洁,有大杂烩的意思。后来会说这种官话的人越来越多,改称“普通话”。民国初期更名“国语”,甚至小学语文课本亦称“国语”,即教“普通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普通话”得到人们的广泛看重。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以热河省承德市滦平县为普通话尺度音的重要采集地,1955年,肯定现代尺度汉语名称由国语改称普通话,作为国度通用语言写入宪法,制订尺度后于1956年2月6日由国务院宣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导》,向全国推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度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现代尺度汉语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度通用语言。由于政治原因,中国大百思特网陆与台湾的称呼不同但内涵百思特网一致,均为现代尺度汉语。

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全国规模内普通话普及率达80.72%,95%以上的识字人口应用规范汉字,中华民族几千年书同字、语同音的妄想正在逐步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