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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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根本观点)

“自然”这个词,最早涌现在《道德经》中,老子说:“道法自然”,又说:“百姓皆曰:我自然”。这里的用法还是组合名字,“自”是自己,“然”是原来的样子。也就是说“道”是从万事万物中抽象出来的一般规律,依照这种规律办事,就是“居无为之事”,就是“辅万物之自然”,因为百姓的生产运动是被政府“辅”而不是被政府“管”,因此治理天下可以“自然而成”。

这种说明于现代科学中对自然的定义是完整不同的,事实上这又是个“翻译问题”。在拉丁语境中,自然指的是“NATURA”,在希腊语境中自然指的是“PHYSIS”。这两种说法都与自然物理、自然科学、自然宇宙天体相干,在必定水平上与“自己本来如此”有关联,但具体所指的对象是不同的。

先进讨论的“自然观”是基于西方语境来讨论的,有些学者因为这是“科学的土壤”,传统中国因为主流观念中缺少“自然观”,而导致自然科学被传统文化打压而不能正常发展。自然观百思特网是对自然界总的意见和态度,自然界属于世界的一部分,在马克思主义的划分中,世界由三大部分组成,即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的意识。自然界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马克思在认识自然,形成自然观的进程中,并非“从一而终”的,而是随着学识的积聚和实践的证明最终选择了唯物主义的自然观。在早期读黑格尔哲学的时候,马克思以为:“占主导位置的不是物,而是情势”,在宏观世界中“感性的自然也只是对象化了的、经验的、个别的自我意识,而这就是感性的自我意识,所以感官是具体自然中的唯一尺度”。年青的马克思跟黑格尔一样“把自然界从自身释放出去时”,实际上说明的是“抽象出来的这种自然界”概念,而不是具指自然万物的本身。这时候的马克思具有很强烈的唯心主义偏向,以为:“自然界是思想的产物”,“是一种精力性的东西”。

在读费尔巴哈的时候,马克思对黑格尔的自然观进行了批评,如果不存在一个思想对象,那么思想是从哪里来的呢?如果不存在一个可以被感知的、现实的、物资的自然界,那么人的感到、对自然的认知是从哪里来的呢?这种思想上的改变像极了佛教的禅机“指月之手不是月”。人们口中的“自然”只是指向了自然界,而并不意味着人们说的自然就是自然界的实际存在,很多不明所以的人总是习惯性地把“指向月亮”的“手”当做是“月亮”的本身,唯心主义者在“如何指月亮”这百思特网个问题上发展了“能动作用”,而对真正的月亮视而不见,充耳不闻。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的重要缺陷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情势去懂得”,这意味着在旧的唯物主义视角下,现实的感性世界仅仅是自然感性,是开天辟地以来始终如一的东西。也就是说“自然”是以发展的情势存在的,旧的唯物主义者只能看到眼前的这个自然,而对自然的历史和未来缺乏必要的认知和摸索。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然,并非纯洁的、客观的、先于人类存在的自然。而是有人类“在场”,有人类参与改革的自然,马克思以为现实世界才一个人通过自己能懂的实践运动发明出来的人化的自然界。量子学中的“测不准原理”可以很好的说明这种观点,如果要通过测量来认识量子存在状况,那么必定会对“自然状况”发生“人为的干预”,从而认识到的是被干预过的状况,而非本来状况。如果不通过具有干预性的测量,那么人类又无法认识到量子。这是马克思有名的“人化自然”的观点。

自然的实质是客观的、物资的、实在的,这只是一只指向自然的手。自然观的实质是在人百思特网类参与的情形下、在人类在场的情形下、在人类与自然产生了必要“互动”的情形下、在人类干涉的情形下认识到的自然。如果没有这些“情形”,人类不可能认识自然,如果有了这些“情形”,看到的自然便不再是本来的自然。这种抵触是存在辩证关系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因为主客观因素而辩证对峙,又因为主观可以对客观进行实践,客观对主观进行反应而辩证统一。这样认识到的自然不是脑海里想象的、虚构出来的自然,像佛经中的世界,像神话系统中的天界,是没方法在客观层次上跟人类产生互动关系。人对自然的认知从实践中来,越是巨大的认知,越是须要巨大的实践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