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斯宾诺莎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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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宾诺莎(1632-1677)是伟大哲学家中最高贵、最温和的哲学家。在智力上,有人超过他,但在道德上,他是至高无上的。所以他在科技资源网去世前后的一个世纪内被视为一个可怕的坏人,这是一种自然的效应。他生来是犹太人,但犹太人把他逐出了教会。基督徒同样讨厌他;虽然他的整个哲学贯彻了“上帝”的概念,但正统信徒仍然斥责他是无神论。莱布尼茨从他那里受益匪浅,但他对此秘而不宣。注意不要对斯宾诺莎说一句赞美的话。他甚至隐瞒了他和这个异教徒犹太人的私人关系。

斯宾诺莎的活力很简单。他的家人从西班牙(可能是从葡萄牙)来到荷兰,以避免异端裁判所。他自己也受过犹太教的教导,但他认为正统信仰已经无法维持。可能有人每年给他一千弗罗林,要他隐藏自己的疑虑;他一拒绝,就又想杀他;谋杀失败了。此时的斯宾诺莎受到了《申命记》中所有诅咒的诅咒,尤其是丽莎送给孩子们的诅咒[1];孩子们的果实被母熊撕碎,但没有母熊侵犯斯宾诺莎。他先是在阿姆斯特丹,后来在海牙过着平静的生活,靠磨镜片保住了事业。他的物质欲望简单但不多,一生对金钱表现出罕见的软弱。少数了解他的人爱他,即使他们不同意他的自信。荷兰政府一直有自由主义精神,对他在神学问题上的观点持宽容态度。只有一次,因为他站在杜威家一边,反对柳文欢政府,他的政治名声很差。他在44岁壮年时死于肺结核。

他的重要著作《伦理学》在他死后出版。在讨论这本书之前,有必要说几句他的另外两部作品——《政治神学研究》和《政治研究》。前一本书是圣经批评和政治理论的神秘融合;后一本书只讲政治理论。在对《圣经》的批评中,斯宾诺莎开创了一些现代观点,特别是在《旧约》各卷的写作时间远远落后于传统法定时间这一点上。他一直尽力证明圣经能以宽宏大量和开明的能量解释它与神学是相容的。

虽然斯宾诺莎和霍布斯在气质上有着天壤之别,但斯宾诺莎的政治理论与霍布斯大致相同。他认为自然条件下没有“是”和“否”,因为所谓“否”就是违法。他认为君主没有过错;教会应该完全依附于国家,在这一点上他同意霍布斯的观点。斯宾诺莎反对所有的反叛,甚至反对坏政府的反叛;他以英国的种种苦难为例,作为反对威权主义的暴力所造成的伤害的证据。但他将民主视为“最自然”的政治制度,这与霍布斯的观点相反。斯宾诺莎与霍布斯还有一个不同之处:他认为他的臣民不应该为君主放弃一切权力。是的,他认为意见自由非常重要。我不太明白他是如何在这一点上与宗教问题应该由国家决定的想法妥协的。在我看来,他说应该由国家决定,意思是宗教问题不应该由教会决定,而应该由国家决定;在荷兰,国家比教会宽容得多。

斯宾诺莎的伦理学讨论了三个不同的主题。它从形而上学开始,然后转向激情和意志的心理学,最后讨论了一种基于形而上学和心理学的伦理观。形而上学是笛卡尔哲学的变体,心理学也承载了霍布斯的遗产,但伦理学是独一无二的,也是书中最有价值的地方。斯宾诺莎与笛卡尔的关系在某些方面很像普罗提诺与柏拉图的关系。笛卡尔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对知识充满了好奇心,却没有巨大的道德热情。虽然他发明了一些“证明”试图支持正统信仰,但就像卡恩亚德应用柏拉图一样,他不可能不被怀疑者应用。虽然斯宾诺莎对科学感兴趣,甚至写了一本关于彩虹的书,但他关心宗教和道德问题。他同时从笛卡尔和一些人那里接受了一套唯物主义和归结物理学。在这个框架内,他尽力为忠诚和献身于“好的”事业寻找一个位置。这是一个宏伟的行为,即使在那些认为它没有胜利的人中间,它也吸引了钦佩。

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体系是巴门尼德开创的那种体系。只有一个实体,那就是“上帝是自然”;任何有限的事物都不是独立存在的。笛卡尔承认有三个实体:上帝、能量和物质;当然,即使按照他的说法,上帝在某种意义上比能量和物质更配得上实体;因为上帝发明了能源和材料,你想毁了它们,你就毁了它们。但除了与上帝的无所不能的关系,能量和物质是两个独立的实体,分离受到思维和广延性这两个属性的限制。斯宾诺莎永远不会同意这个观点。在他看来,思考和广博都是上帝的属性。上帝还具有无限的其他属性,因为上帝在任何地方都必须是无限的;但是,我们不知道这些旁边的属性。个体灵魂和单一物质在斯宾诺莎看来是形容词;这些都不是现实,而是“上帝存在”的某些方面[4]。基督徒信奉的个人永生没有错,只能是越来越与神合一意义上的非个人永生。一个有限的事物是由它的物理或逻辑边界来定义的,换句话说,它是由某个事物而不是某个事物来定义的:“任何事物都必须被否定。”完整确定的“存在”(上帝)只能有一个,而且必须是绝对无限的。所以斯宾诺莎进入泛神论没有稀释。

根据斯宾诺莎,一切都是由一个绝对的逻辑确定性安排的。能量范畴没有所谓的自由意志,物质领域也没有偶然。发生的一切都是上帝不可思议的本性的显现,所以事件不可能在逻辑上与现实不同。这种说法在犯罪问题上造成了一些困难,让批评者可以毫不犹豫地加以引导。其中一个批评者说,根据斯宾诺莎,一切都是由上帝决定的,所以都是好的。然后他生气地问,尼罗杀了他妈妈也是好事吗?是不是说亚当吃苹果也叫善?斯宾诺莎回答说,在这两个行动中,确定的地方是善的,只有否定的地方是恶的;但仅从有限发明的角度来看,就有所谓的否定。只有神的完全实在才不被神否定。所以,我们认为它是一种罪恶,从整体上来看,并没有什么罪恶在里面。虽然这一理论在各种情况下被大多数神秘主义者认为,但显然它不能与惩罚罪恶的正统学说妥协。它与斯宾诺莎对自由意志的彻底否定密切相关。虽然斯宾诺莎根本不喜欢争论,但他本性诚实,无论当时人们认为他的观点多么荒谬和可怕,他都不隐藏自己的观点,所以他的理论被别人讨厌也就不足为奇了。

《伦理学》这本书的讲座是仿照几何学的风格,有定义、公理和定理。公理背后的一切都被认为是由演绎论证严格证明的。因此,他的书很难读。一个现代的学者无法想象他声称要建立的那些东西会有严格的“证明”,他必然会对证明的细节感到不耐烦。其实这样的细节不值得控制。把每个命题的叙述读一遍,然后讨论评注就够了,评注里包含了很多伦理学的精髓。但如果说斯宾诺莎因使用几何方法而受到指责,那也显示了他缺乏理解。一切都可以证明,这是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精髓,不仅是在形而上学中,在伦理学中也是如此。所以证明一定不能提。我们不能接受他的方法,那是因为我们不能接受他的形而上学。我们不能相信宇宙各部分的相互联系是逻辑联系,因为我们认为科学的规律应该是通过考察发明出来的,单靠推理是不可能的。但在斯宾诺莎看来,几何方法是不可或缺的,它与他的理论中最基本的部分密切相关。

现在来说说斯宾诺莎的情感理论。这一部分放在对能量的性质和来源的形而上学讨论之后,这一讨论后来提出了“人类的能量对上帝的永恒和无限的本质有着恰当的理解”这一令人惊讶的命题。而《伦理学》第三卷所描述的激情,混淆了我们的内心,蒙蔽了我们对整体的理性认识。按照他的说法,“只要舒服,一切都尽力坚持自己的存在。”于是,爱、恨、争就产生了。第三卷描述的心理完整,就是利己主义的心理。“任何一个想象自己讨厌的对象被损坏的人都会很开心。”“如果我们假设某人享有某样东西,而只有一个人能占有它,我们会尽力阻止这个人拥有它。”但在本卷中,有时斯宾诺莎扔掉了数学论证的玩世不恭态度,说:“被人憎恨和奖励是加强了的,反之,被人喜爱是可以消除的。”按照斯宾诺莎的说法,“自我保存”是各种激情的基本动机;然而,我们自身中的现实和确定性是使我们与整体融为一体的东西,而不是分别保存表象的东西。一旦我们明白了这一点,自我保存就会改变它的性质。

伦理学的最后两卷题为《论人类奴役或情感的力量》和《论理性或人类自由的力量》,这两卷最有趣。发生在我们身上的事情在多大程度上是由外部原因决定的,我们在多大程度上被相应地奴役;如果我们有一些自决权,我们就会有一些自由。斯宾诺莎和苏格拉底、柏拉图一样,认为一切不当行为都是由智力缺陷造成的:一个对个人环境有恰当认识的人,会有明智而恰当的行为风格,甚至在遇到别人不幸的事情时,他也会很高兴。斯宾诺莎不讲无私和无我;他认为某种意义上的“利己”,尤其是“自保”,支配着人类的一切行动。“任何一种美德,我们都无法想象它先于这种坚持自己存在的努力。”然而,一个明智的人会选择什么作为他的利己目的,这与普通利己主义者不同:“能量的最高善是关于上帝的知识,能量的最高美德是认识上帝。”如果情绪是由不恰当的想法引起的,那就叫“激情”;不同人的激情可能会冲突,但过着理性生活的人会和谐相处。快乐本身是善的,但欲望和恐怖是恶的,谦卑和后悔也是恶的:“任何对一个行为后悔的人都加倍痛苦或脆弱。”斯宾诺莎认为时间是一种不真实的东西,所以他认为一切与已经过去或尚未到来的事件有实质联系的情感都是违背理性的。“只要能量在理性的指导下理解事物,无论概念是现在事物的概念、过去事物的概念还是未来事物的概念,能量都是同样兴奋的。”

这是一句严厉的话,但却是斯宾诺莎哲学体系的精髓,暂且详细讨论。按照老百姓的看法,“大团圆结局都叫好”;如果宇宙在变好,我们认为它比变坏要好,即使这两种情况下的善恶之和相等。比起岐山时期的灾难,我们更关心现在的灾难。埃斯皮诺萨说不合理。在上帝看来,发生的一切都是超越时间的永恒世界的一部分;对上帝来说,年月日与此无关。有智慧的人在人类局限所允许的限度内,尽力按照上帝的意见(在永恒阶段)去看世界。你可能要反驳说,比起过去的灾难,我们更在乎未来的不幸,这样做当然是好的,因为未来的不幸可能还是可以避免的,对于过去的灾难我们也无能为力。斯宾诺莎的归结理论给出了这组真理的答案。我们都因为无知而认为可以改变未来;该发生的总会发生,未来和过去一样不可动摇。“欲望”和“恐怖”因为这个原因而被谴责:它们都依赖于对未来的不准确预见,所以它们的发生都是因为缺乏智慧。

如果我们尽力得到一个类似于上帝的世界形象,那么我们就会把一切都看作是整体的一部分,对于整体的利益是不可缺少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因此,“关于恶的知识是不适当的知识。”上帝对邪恶一无所知,因为没有邪恶可知道;只有把宇宙的各个部分看得好像真的独立自主,自成一体,结果才产生了恶的错觉。

斯宾诺莎的世界观意在将人们从恐怖的压迫中解放出来。“自由的人至少会想到死亡;所以他的智慧不是对死亡的沉思而是对生命的沉思。”斯宾诺莎是一个彻底实践这一格言的人。在他职业生涯的最后一天,他坚持完全冷静,不像《斐多篇》中的苏格拉底那样心存感激,但像其他任何一天一样,他像往常一样谈论他的对话者感兴趣的问题。与其他一些哲学家不同,斯宾诺莎不仅相信自己的理论,而且还实践了它。我没有听说他曾经陷入过被他的伦理谴责的那种愤怒和愤怒,即使他遇到了非常鼓舞人心的事情。在与人争论时,他谦虚讲道理,从不批评,而是尽力说服对方。

我们受的苦,只要是自己发生的,就是好的;只有外界的东西对我们来说才是邪恶的。“因为人造成的一切必然是善的,所以恶不可能发生在人身上,除非是外部原因造成的。”所以很明显,宇宙作为一个整体不可能遭受任何邪恶的东西,因为它不受外界原因的影响。“我们是自然的一部分,所以我们服从自然的原则。如果我们对此有一个清晰的判断性的认识,那么我们本性中被理性所限制的那部分,换句话说,更好的那部分自己,一定会遭受正在发生的事情,并尽力坚持这种痛苦。”人只要身不由己地成为大整体的一部分,就被奴役;但只要人们通过理解把握整体的独特现实,人就是自由的。《伦理学》的最后一卷展示了这一理论的各种内在含义。

斯宾诺莎与斯多葛派不同,他反对所有的情感;他只反对“激情”这种情绪,也就是那些在外力作用下让我们显得被动的情绪。“情感就是激情。一旦我们对它形成一个清晰明确的概念,它就不再是激情了。”知道一切都是确定的,才能赞助能量,获得驾驭情绪的力量。“谁清楚而果断地认识自己和自己的情感,谁就是爱上帝;你越了解自己和自己的情绪,你就越爱上帝。”从这个命题,我们首先接触到“智爱上帝”,所谓的智慧就是这种爱。理性的对神的爱,是思维和情感的统一:我想,是他们共同把握真理时,真正思考的喜悦。真正思考中的一切喜乐都是理性爱上帝的一部分,因为它不包含任何要否定的东西,所以它真的是整体的一部分,不像那些在思考中彼此分离、显得邪恶的事物碎片,而只是外表上整体的一部分。

我刚才说理智对上帝的爱包含喜悦,但这可能是一种误解,因为斯宾诺莎说上帝不为任何快乐或痛苦的情绪所动,她还说“理智对上帝的能量的爱是上帝对自己无限的爱的一部分。”但我还是认为,“理性的爱”中总有不纯粹理性的东西;也许快乐被认为是比幸福更好的东西。

按照他的说法,“对上帝的爱必须占据能量的重要位置。”到目前为止,我省略了斯宾诺莎的证明,但现在我还没有足够完整地描述他的思想。因为上述命题的证明很短,我现在全部引用。然后读者可以想象为其他命题编造证明。上述命题的证明如下:

“因为这种爱(卷5,命题14)是与身体的所有感觉相联系的,而(卷5,命题15)是由所有这些感觉所创造的;所以(根据第五卷,命题11)它必须占据能量的重要位置。Q.E.D. [5]"

上面证明中提到的几个命题:第5卷,命题14:

“能量能使身体的一切感觉或事物的形象与上帝的概念相关联”;前面引用了第5卷,命题15,即“谁清楚而果断地认识自己和自己的情绪,谁就爱上帝;你越了解自己和自己的情绪,你就越爱上帝”;五、命题11说,“一个意象关联的对象越多,它出现的频率就越大,或者说活得越频繁,它所占据的能量就越多。”

上面引用的“证据”可以这样放:我们对我们所遭受的一切的理解的每一次增加都与将事件与上帝的想法联系起来有关,因为事实上一切都是上帝的一部分。把一切都理解为上帝的一部分,就是对上帝的爱。当所有的物体都与上帝相连时,上帝的观念就会占据足够的能量。

可见“对上帝的爱必须占据能量的重要位置”这句话基本上不是道德劝诫。解释一下当我们了解它时将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什么。

按照他的说法,没有人会恨上帝,但另一方面,“爱上帝的人不会想尽办法让上帝也爱他。”他甚至在开始知道之前就崇拜歌德·斯宾诺莎。他把这一主张视为自我否定的例子。这个命题绝不是自控力,而是斯宾诺莎形而上学的逻辑结论。他没有说人不应该求上帝爱他;他说,爱上帝的人不会要求上帝爱他。这从证据中是清楚的;证明:“因为有人在假装尽力而为,那么(根据卷5命题17,推理)就意味着这个人希望他所爱的神不是神,所以(根据卷3命题19)就意味着他想感受痛苦,(根据卷3命题28)这是不合理的。”五个命题十七是已经说过的命题,说的是上帝没有激情,没有快乐,没有痛苦;上面引用的推理推断上帝不爱也不恨任何人。在这里,意义不是道德教训,而是逻辑确定性:谁爱上帝,谁希望上帝爱他,谁就希望感受痛苦。“这是不合理的。”

上帝不会爱任何人的说法不应该被视为与上帝以无限的理由爱自己的说法相矛盾。上帝可以爱自己,因为可以做到,而且不涉及信仰。况且,无论如何,理智的爱毕竟是一种很特别的爱。

在这一点上,斯宾诺莎告诉我们,他现在向我们指出了“纠正各种情绪的所有药方。”主药方是关于情绪的本质和情绪与外因的关系的清晰明确的概念。与对人的爱相比,对神的爱多了一个优点:“不健康的、不幸的能量一般可以追溯到对某种必然会发生很大变化的东西的爱。”然而,明确而果断的知识“产生对永恒事物的爱”,它不具有对易变对象的爱的激动人心和令人不安的性质。

虽然人死后人格依然存在是一种错觉,但人的能量中还是有永恒的东西。只有身体存在,能量才能想象和记忆任何东西,但上帝中有一个概念,在永恒的情境中表达这个或那个人体的本质,这个概念就是能量的永恒部分。当个人体验到对上帝的理智的爱时,它就包含在这种永恒的能量中。

幸福是由理性的爱上帝形成的,这不是美德的回报,而是美德本身。因为我们不压抑情欲,所以我们享受安康,但是因为我们享受安康,所以我们压抑情欲。

伦理以这些话结束:

“一个圣人,只要被视为圣人,他的灵魂就很少受到干扰,而是按照某种永恒的确定性认识自己、认识上帝、认识事物,从不停滞,始终坚持灵魂的真正自足。我指出的达到这个结果的方法,尽管看起来极其困难,但总是一种创造性的方法。既然这条路很少找到,那肯定是费力的。如果拯救就在眼前,不需要太多劳动就能获得,怎么会被几乎所有人忽视呢?但一切高尚的东西都是既可取又辛苦的。”

要反驳斯宾诺莎作为哲学家的立场,就要离开他的伦理学和他的形而上学学区,讨论抛弃后者后还能保留多少。

斯宾诺莎的形而上学是所谓“逻辑一元论”的最好例证。“逻辑一元论”是认为宇宙作为一个整体是一个单一的实体,它的任何一部分在逻辑上都不可能单独存在的理论。这种观点最终是基于这样一种信心,即所有命题都只有一个主语和一个谓语。由此得出结论,“关系”和“多重性”一定是假的。斯宾诺莎认为,宇宙和生命的本质可以从一些不证自明的公理中进行逻辑推导;对待事情要像对待二加二等于四的事实一样,抱着接受默许的态度,因为它们也是逻辑确定性的结果。所有这些玄学都不可信;它基本上违背了现代逻辑和科学方法。事实必须通过检查来发明,但推理是不够的。如果我们推断未来的推断会成功,那么我们在进行这种推断时使用的原则不是逻辑必然原则,而是经验数据所显示的原则。而且,斯宾诺莎的实体概念是今天无论是科学还是哲学都无法接受的概念。

但是说到斯宾诺莎的伦理学,我们认为,或者至少在我看来,即使我们抛弃了形而上学的基础,有些东西还是可以接受的,虽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接受。总的来说,斯宾诺莎试图解释,尽管人类天赋的局限性是公认的,但如何可能过上高尚的生活。他说这个限制比实际上要窄,因为他有固定的想法。但当毫无疑问存在人类极限的时候,斯宾诺莎的格言可能是最好的。以“死”为例。任何人做的事情都不会让人长生不老。我们认为自己死了难免会惊恐和哀叹,花时间在这上面是没有用的。让死亡的恐惧萦绕心头,是一种奴役;斯宾诺莎是对的,“自由的人至少会想到死亡”。但即使在这件事上,应该这样对待的也只是一般意义上的死亡;个别疾病造成的死亡,应在可能的范围内通过医疗手段加以预防。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避免的仍然是某种焦虑或恐怖;一定要冷静的运用各种必要的技巧,这个时候思想要尽可能的转向其他事情。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所有其他纯粹的个人不幸。

但是你爱的人的不幸呢?想象一下当今时代欧洲或中国的居民经常遇到的一些事情[6]。假设你是犹太人,你的家人被屠杀了。假设你是一名反纳粹地下工作者,你的妻子因为抓不到你而被枪杀。假设你的丈夫因为一些纯粹虚构的罪行被送到北极强制劳动,死于残酷的虐待和饥饿。假设你的女儿被敌兵强奸后死亡。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也应该坚持哲学的冷静?

如果你相信基督的教导,你会说:“父啊,原谅他们吧,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7]我曾经认识一些贵格会教徒。他们真的能深刻而真诚地说出这样的话,因为他们能说出来,我非常钦佩他们。但是,一个人在表示钦佩之前必须确切地知道,这种不幸自然是深切感受到的。一些斯多葛派哲学家说,“即使我的家庭遭受痛苦,对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还可以道德高尚。”这种态度是所有人都无法接受的。基督教的道德信条“爱你的敌人”[8]是好的,而斯多葛派的道德信条“不要在乎你的朋友”是坏的。此外,基督教的道德信条谆谆教导不要心平气和,而是要对哪怕是最坏的人也要有活泼的爱。这个信条没有异议,但是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真心实意的去实践太难了。

对这场灾难最初的反应是报复。当麦克德夫听说他的妻子和孩子被麦克白杀死时,他决心杀死这个暴君[9]。如果损害比较严重,而且是一种引起利益相关者道德反感的损害,这种情况下的报复反应还是被大多数人所称道的。我们不能完全批判这种反应,因为它是惩罚的动力,惩罚有时是必要的。而且从精力和健康的角度来看,复仇的兴奋感往往是非常强烈的。如果不借此宣泄自己的未来,一个人的整个人生观可能会变得畸形,有些疯狂。这种说法虽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准确的。然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说复仇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动机。只要社会认可报复,就相当于许可方在自己的案子里当了法官,而这正是法律要阻止的。复仇通常是一个过度的动机;它试图实施超出适当限度的制裁。比如虐待罪,不应该用虐待罪来惩罚,但是一个复仇心切的人,会认为让自己讨厌的对象不痛苦地死去,对他来说太廉价了。不仅如此,斯宾诺莎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被单一激情所支配的生活是狭隘的生活,与各种智慧都不相容。所以这种报复并不是对伤害的最佳反应。

斯宾诺莎会说基督徒说的话,她还会说些其他的话。在他看来,所有的犯罪都是由无知造成的;他会“原谅他们,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但他会要求你避开他犯罪的原点——狭隘的视野,他会劝你即使遇到最大的不幸也不要把自己封闭在个人悲伤的世界里;他想让你把犯罪和它的原因联系起来,把它当作所有自然规律的一部分,从而理解犯罪。我前面说过,他相信“恨”可以被“爱”打败。他说:“恨在被人恨的时候得到加强,反之,被人爱就能消除。被爱完全克服的恨转化为爱;这种爱比以前没有被憎恨时更伟大。”我希望我能真的相信这种说法,但是我不能;但是,如果怀有仇恨的人完全处于拒绝以仇恨回报的人的控制之下,这个例外就不算数。在这种技术资源网络的情况下,不被处罚的惊喜也可能具有劝善和调节的效率。但只要恶人强大,你跟他说你不恨他也没用,因为他会把你的话归结为不良动机。另外,他不反抗,你也不能剥夺他的权力。

斯宾诺莎的问题比那些不相信宇宙终极善的人更容易处理。斯宾诺莎认为,如果你按照它的本质来看待你的灾难,作为从时间的开始到时间的结束的因果报应链条中的一环,你就会知道这个灾难只是你的灾难,而不是宇宙的灾难,对于宇宙来说,它只是增强最终和谐的暂时的不和谐。我不能接受这种说法;我认为,个别事件就是它们本身,它们不会因为融入整体而变得不同。残酷的行动永远是宇宙的一部分;后来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永远不能把这个行动变成善,也不能给包括它在内的整体以“完美”。

话虽如此,如果你不得不忍受比人们通常的命运更糟糕(或者在你看来更糟糕)的事情,斯宾诺莎的思考整体的原则,或者简而言之,思考比你个人的悲伤更大的事情,仍然是一个有用的原则。甚至有时候,当我们仔细想想人类的生活连同它所包含的一切罪恶和苦难,也不过是宇宙生命中的沧海一粟,让人感到慰藉。这种思想也许不足以构成宗教信仰,但在这个悲惨的世界里,它是唤醒人们意识的一剂强心剂,是彻底失望下治愈麻痹的一剂解药。

[1]见《旧约·列王纪下》第二章,第23-24节。-翻译

[2]扬·德·威特(1625—1672),荷兰著名政治家,与斯宾诺莎交朋友。-翻译

[3]斯宾诺莎生卒年为1632.11.24—1677.2.21,去世时44岁,原书误为43岁。-翻译

[4]原文“神”,直译为“神的存在”,即神:现在考虑中国古语“尊神如是”,简单翻译“神如是”,一方面保留原文的字面意思,另一方面可以对应前面的“实在”。在英语中,单词“being”如果其首字母大写,则指上帝,所以在下面的单词“Being”后面的括号中加上一个单词“God”。-翻译

[5] Q.E.D .是拉丁词“quod erat exponendum”(这是你要证明的东西)的缩写,是几何证明中常见的符号。——译者技术资源网

[6]这一节写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翻译

[7]这是耶稣在被钉上十字架之前说的话。参见《新约·路加福音》第23章第34节。-翻译

[8]见《新约·马太福音》,第6章,第44节。-翻译

[9]暴君麦克白和麦克达夫是莎士比亚著名悲剧《麦克白》中的两个重要人物。-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