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的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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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的运输有着一定的风险,所以运输过程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危险货物运输的具体要求吧。

一、危险货物的范围

具有燃烧、爆炸、腐蚀、中毒、辐射等性质,在运输过程中能造成人身伤亡和人民财产损失的物料,均为危险品。

根据其性质和运输要求,危险货物分为十类:爆炸物、氧化剂、压缩和液化气体、自燃物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和放射性物质。

有些材料虽然不是危险品,但容易燃烧(货物名称见附件10),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二、危险货物运输要求

1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用于化学品运输工具的罐体等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定点生产,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质检部门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前款规定的专业生产企业生产的储罐等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3.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和其他容器必须密封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压和外压,以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不会因温度、湿度或压力的变化而发生泄漏(溢出)。

4.运输危险货物的罐(箱)应与货物的性能相适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并根据不同货物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阀、挡浪板、遮阳篷、压力表、液位计、导静电等安全装置;罐(箱)外附件应有可靠的保护设施,要保证装载的货物不“跑、冒、滴、漏”,并在阀门开口处安装泄压阀。

5.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接受押运人员的监督。不得超载或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区的,应当提前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公安部门应当为其指定行驶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原创版权www.isoyu.com)驶时间和路线。

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标志。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停车住宿或者不能正常运输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6.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冲突、组装编号或类别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在同一车辆或船舶上运输。

7.易燃易爆物品不能用铁条、铁底车、船运输。

8.易燃产品应在闪点低于28℃且温度高于28℃的夜间运输。

9.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和船舶应有消防安全措施。

10.禁止无关人员乘坐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船只等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