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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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及其流程吧。

第一,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方法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依照《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地方办法依程序进行;

2。对于较大的小区,业主先根据建筑物选举自己的建委,再由各建委选举代表组成行业委员会;以这种方式形成的行业委员会主要负责建筑物之间的共享管理;建筑委员会负责管理公共建筑。

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及程序

1。应用

【/h/】物业管理小区(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由5名以上业主共同向小区(楼)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1)物业交付使用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二)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50%以下,并已使用一年以上。

2。设立一个筹备小组

【/h/】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将书面答复指导小区(楼)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原创版权www.isoyu.com)(以下简称筹备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h/】( 1)筹备组批准成立后,应通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全体业主的名单、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应在收到相关材料后5日内向筹备组提交上述资料。

【/h/】( 2)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起草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张贴在小区(楼)显著位置,征求业主意见。筹备组将在宣传栏中向业主发布和分发《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

【/h/】(3)筹备组组织全体业主自行推荐或推荐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4)筹备组将向业主张贴并公布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业主委员会投票样表和业主大会议程,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业主。

4。完成上述工作后,召集会员大会选举筹备小组将向街道办事处发送业主候选人名单和简历、《业主委员会选举规则》、《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做好会议筹备工作,包括确定会场、组织人员打印选票、投票设备和猜箱、通知选民和街道办事处。

【/h/】筹备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征集和登记选票;审议和表决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公约;打开柜员,清点选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会后,筹备组将公布出席名单和选举结果统计表。

5。申请登记的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区、县级市房产部门申请登记;

(1)《业主委员会注册申请表》;(2)街道办事处批准证书;(三)业主委员会的投票;(4)业主代表的投票;(5)业主授权委托书;(六)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的出席形式;(七)业主委员会章程;(8)业主公约;(九)其他相关信息。

6。经批准的区、县级市房产部门审查后,应当书面答复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公章刻制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县级市房产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