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电池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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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池这么多,怎么办呢?扔了怕污染环境,不扔吧又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废旧电池如何处理。

   (原创版权www.isoyu.com) 废旧电池如何处理

    控器、收音机、相机……不少家用电器都会用到普通干电池,对这种普通干电池,一些注重环保的市民会选择收集起来,然后送到环保部门。“以往我们会将市民上交的电池集中送往山东或者其他有能力处理的地方,但现在国家已经不鼓励市民收集这类普通干电池了,因为中国现在已经借鉴其他发达国家的做法,对这类废旧电池从源头给予控制,淘汰含汞、镉电池和落后的生产工艺,调整产品结构。”目前普通电池中的汞含量较低或不含汞,且消费群体分散,少量废电池在有外壳保护作用和大量垃圾的稀释作用下,随生活垃圾填埋不会造成污染。但如果把大量的废电池集中到一个地方,加上处理不善则有可能引起局部地区的汞污染。因此,不提倡开展集中收集普通废电池。已经收集到的废电池,可以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安排场所集中贮存,送符合条件的处置场所进行利用或处理处置。“尽管普通干电池不含汞可以随垃圾同埋,但环电池里还有其他重金属,而且电池达到了一定量,同样也会造成明显的污染,所以有条件的可以交给专业回收企业再利用。”

    与普通干电池不同,对二次干电池(可充电电池,主要用于移动电话、计算机)、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汽车、电动车)对环境影响则较大,绝对不能一扔了之,而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法规、标准进行管理,按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逐步制定和实施回收政策,可以再利用的优先再利用,无法再利用的废电池,在保证环境安全的条件下实现其无害化处理处置。所以对于家庭中产生的废电池可以采取直接交给原销售厂家回收等方式进行安全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污染环境。

    【欧盟】

    法律名目繁多事无巨细 电池须标出汞镉铅含量

    据统计,欧盟国家每年共售出约80万吨汽车电池、19万吨工业电池和1.6万吨家用电池,其数量之大不言而喻。而一向重视环境保护和可循环经济的欧洲人自然不会对如此大量的电池“归宿”听之任之。在欧洲地区生活过的人们大都有此感受:立法是他们解决问题的“杀手锏”。

    许多年来,欧洲国家在电池回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可谓“名目繁多、事无巨细”。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欧洲就有一些国家开始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加强废旧电池回收管理。为了统一各国规范,明确相关标准,欧盟于1991年颁布《废旧电池管理指令》。

    这一指令对成员国电池行业提出了诸多要求。比如,从电池设计、生产开始,就要求使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影响较小的安全材料,并规定了危险物质含量最高标准(如汞含量低于电池总重的0.025%),同时要求内置电池在设计时应考虑到回收问题,用完后更易取出等等。

    在电池的标注方面,这一指令也十分明确。除了必须标出电池的汞含量、镉含量和铅含量等,还要标出每种电池在用完后的分类、回收要求,方便使用者在电量耗尽后进行合理处置。以此为基础,欧盟在过去二十多年中多次修改和完善相关指令,不断提高电池生产标准,同时细化相关规定和要求。比如2003年的修订中,明确了废旧电池回收的责任问题,要求电池生产商和销售商共同承担回收责任。在完善的法律框架下,欧洲地区的电池回收一直走在世界前列。

    【日本】

    法律培养公众良好习惯 主动分类回收深入人心

    废旧电池回收利用较好的地区,往往有一个共同点:不仅法律法规细致入微,主动分类、回收电池的做法更是早已深入人心,从写在纸上的规定,渗透到人们的日常行为习惯中去。这一点离不开政府和整个社会长期以来对民众环保意识进行的着力培养。

    以环保意识强、垃圾分类到位的日本为例。1956年的“水俣病”引发了日本人对工业污染和排放的集体反思。作为加强环保宣传的措施之一,日本将每年的11月11日定为“干电池日”,12月12日则定为“蓄电池日”。直到2021-09-28 ,尽管日本人的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已可谓举世闻名,每年的“电池日”各地仍会举行许多宣传活动,为民众讲解电池污染的危害及回收利用价值。比如在城市的主要街道派发环保电池和宣传资料,在中小学开展电池知识普及和环保宣传等。

    正是在政府的着力培养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之下,不只是电池回收,日本的整个垃圾分类和回收体系日趋完善。而整个社会也都受益于此。

    据统计,上世纪90年代后,日本东京都23区的人口持续增加,但是城市产生的垃圾量从1989年历史最高水平时的近500万吨减少到2008年时的306万吨,减幅超过38%。与其他废品一样,对个人和家庭来说,废旧电池本身虽小,但对整个社会乃至子孙后代来说,电池回收意义重大。只要全社会有了这样的意识,并为之持续努力下去,电池回收的渠道、技术瓶颈等问题一定能够迎刃而解,最终彻底根除废旧电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