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简介(回族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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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简介(回族的由来)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回回”最初为他称,后来才演化为自称。“回回”一词,最早见于北宋沈括的《梦溪笔谈》,指唐代以来安西(今新疆南部及葱岭以西部分地域)一带的“回纥”人(“回鹘”人)。“回回”可能是“回纥”、“回鹘”的音转或俗写。南宋时,“回回”,除包含唐代的“回纥”、“回鹘”外,还包含葱岭以西的一些民族。这都和现在所说的“回回民族”不同。

回族的先祖最早可追溯到唐宋时代来到中国的波斯人和阿拉伯人,他们往往集中住在称为“番坊”的居住区内,接收当地政府的管理,同时享有必定的自治权。番坊居大众多,史载唐末仅在广州一地就多达十余万。一般还应包含10世纪中期以来散布葱岭东西及喀什噶尔等地改信伊斯兰教的部分回鹘人后裔在内。

13世纪初叶蒙古西征,西辽幻灭。葱岭东喀什噶尔等地信仰伊斯兰教的回纥(回鹘)人的后裔,同葱岭西的中亚及波斯;阿拉伯宽大地域不同民族的穆斯林,大量被签发或主动迁徙到东方来。他们重要以驻军屯牧和以工匠、商人、学者、官吏、掌教等不同身份分布在中国的西北、中原及江南、云南等地域,被称为回回人,成为元代“色目人”百思特网中的主要部分。大量“色目人”来到中原定居,为了实施对中原地域久长有效的统治,他们强令中原人移风易俗,其中很大一部分中原人就此被同化了。后来,他们也以回回自称,是形成回族的重要部分。元代到明代前期,回回人中包括有信仰伊斯兰教的回纥(回鹘)人的后裔,他们同当时高昌及河西一带仍信仰佛教的畏兀儿人相差别,明中叶以后,维吾尔族广泛接收伊斯兰教信仰,而当维吾尔人迁到内地之后,自然地渐渐同化于回回之中。元、明以来,不少蒙古贵族及其士卒因接收伊斯兰教信仰而逐渐同化于回回之中。明代哈密地域的哈剌灰人,原是蒙古人,正德(1506~1521)以后由哈密迁到肃州,到万历年间已经“不食猪肉,与回回同俗”。这些习俗信仰都转变的民族,就被聚合在一起,统称为“回族”,这也是现代回族人的来源。

经过两百多年的融会,回回人已经形成了民族认同的观念,“天下回回是一家”、“回回会晤三分亲”等说法,反应了现代意义上的回族已经初步形成。

从唐代回回先民到新中国成立前,回族经济一直处在封建经济发展阶段。回族散布的普遍性,决议了回族社会经济生涯的多样性,回族社会经济类型,既有农业经济百思特网,又有商业经济,还有畜牧业经济。商业经济在历史上是回族社会的最具特点的传统经济。元代以后,回族经济的重要形态是农业经济,而以农业为主又兼营畜牧业、家庭手工业与商业,在历史上一直是回族家庭经济的主要特点。由于回族是以外来人口为主体,以迁徙方法在中国大地上疏散居住而形百思特网成的民族,初始时代占领土地多为当时的荒野旷土,回族农民往往能以勤苦耐劳的精力把这种土地开发为沃土,进行农业耕作。各地回族农民还为填补农业收入的不足,应用耕余、农闲时光兼营畜牧业或屠宰、制革、榨油、运输等家庭副业,这是回族农业经济的突出特色。

回族本身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准,他们在接收中华文明的同时,也以自身发达的医学、天文学、数学、水利学等丰硕了中华文化宝库,为中华文化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