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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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改革,关注我国改革管理体制改革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反映中国行政管理改革的新思想和新成果。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的法律问题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2006年年会于2006年7月27日至28日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本次年会由青海省委党校和中国政法大学联合主办。来自国内高校和研究机构,以及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1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次年会的主题是“行政体制改革的法律问题”。会议主要讨论了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体制改革中的治理和行政、建立和管理、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行政决策法律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纠纷解决机制等几个法律问题。

学者们对这些问题进(www.isoyu.com原创版权)行了深入的讨论,并在许多问题上达成了共识。本次年会的召开,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学者们提出的许多制度建议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在年会的基础上,编辑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法律问题》。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改革概述

2001年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01〕71号),成立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改革工作。

国务院6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2497项,占原总量的69.3%。

2013年6月,国务院明确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单位由监察部调整为中央,在中央设立国务院审批改革办公室。

实施改革

2001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01年10月1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批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发〔2001〕33号)。

2002年4月,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研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审批制度的实施方案》,确定由15个大中城市牵头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然后组织国务院各部门开展这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15个大中城市和国务院部分部门成立专门课题组,认真组织开展调研,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一些地方和部门也聘请了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多方协作,集思广益,提高研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