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主要职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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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遵循教育发展和教育督导的基本规律,认真研究和科学把握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责与功能高度和谐统一,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

  教育督导室为同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机构。根据《义务教育法》第八条和《教育督导条例》第六条规定,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职责是:

  ①对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按照有关规定对教育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③按照管理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④对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情况,提出建议;

  ⑤组织培训教育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科学研究和信息交流活动,总结推广教育督导经验;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简单地讲,就是“督政,督学,质量监测”。

  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国家教育方针和素质教育的贯彻实施情况;

  (三)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均衡发展状况;

  (四)普通高级中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情况;

  (五)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六)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使用效果;

  (七)学校办学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学校教育教学水平、质量情况;

  (九)学校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情况;

  (十)教师、校长队伍建设及条件保障情况;

  (十一)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求开展的有关教育督导工作。

  教育督导的任务

(原创www.isoyu.com版权)   1、督政:是对教育行政及其人员的监督和指导。就学校而言,是对学校的领导与管理、财政与教学设备、教职工与校舍以及政府办学的精神是否得到贯彻执行等“行政性”的内容的督导和评估,看他们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是否有效地对学校进行了科学的管理。

  2、督教:是对教师教育教学的督导,通过对教师们教育教学的态度、教育教学的科学性,以及具体的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的督导。在这方面的督导,主要是为了看教师是否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教师职业道德;是否具备在专业知识和能力方面的素质;是否能正确分析、加工、传导教育影响。对教师的督导,目的在于调节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使它更加科学、合理,且富有教育价值。

  3、督学:把学生在精神、道德、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发展作为督导的重点。督导员深入课堂,通过听课、观察教学及学生在课堂上的反应,和对学生的考试考核成绩结果的分析,以此了解学生学习程度和学习态度,鉴别他们对功课的理解程度和在不同环境下运用知识的能力。同时,通过对学生学习活动的具体督导,还可了解教材、教学大纲等教学资料编订情况,以确定它们的科学性和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