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程序(庭审流程十大关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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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程序(庭审流程十大症结步骤)

笔者在代理案件开庭之前通常要做的事情是向当事人说明庭审流程及注意事项,因为对于多数当事人而言“打官司”可能是人生中第一次阅历的事情,因为对庭审的不懂得很容易涌现预备不充足、表述不到位的情形,轻则可能会被法官禁止发言,重则可能影响案件审讯成果,为便利当事人懂得庭审流程,特总结如下内容供第一次“打官司”的当事人们参考。

【步骤一:送达传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该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该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光、地点。

注意:拒不到庭的效果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置;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步骤二:核实身份、告诉权力】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该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告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讯长核对当事人,宣告案由,宣告审讯人员、书记员名单,告诉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力责任,讯问当事人是否提出躲避申请。

【步骤三:原告宣读起诉状】

起诉状应该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纪、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接洽方法,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重要负责人百思特网的姓名、职务、接洽方法;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要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百思特网)证据和证据起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步骤四:被告宣读答辩状或当庭答辩】

答辩状重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答辩人的个人信息(重要信息与起诉状原告信息类似)

(二)答辩的具体事由(针对原告的起诉的观点进行事实和法律上的抗辩)

(三)写明呈送的机关

【步骤五:举证质证环节】

(一)告诉证人的权力责任,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二)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三)宣读鉴定看法;

(四)宣读勘验笔录。

注意:

双方证据应该在法庭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

一方当事人对于对方提交的证据具有质证的权力,质证应该环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目标等方面进行。

【步骤六:法庭争辩】

法庭争辩依照下列次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争辩。

【步骤七:最后陈说】

法庭争辩终结,由审讯长依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次序征询各方最后看法。

【步骤八:调剂】

判决前能够调剂的,还可以进行调剂,调剂不成的,应该及时判决。

【步骤九:宣判】

当庭宣判的,应该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布判决时,必需告诉当事人上诉权力、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注意:目前实务操作中,大多数庭审不会当庭宣判,当事人注意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便利后期吸收法院判决。

【步骤十:确认笔录并签字】

注意:签订笔录之前注意核对笔录内容记录是否精确,如果有不精确之处可在书记员百思特网的指点下进行修正后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