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法(目标管理的4个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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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管理法(目的管理的4个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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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德鲁克提出了一个具有划时期意义的概念——目的管理(Management By Objectives,简称为MBO)。

它是德鲁克所创造的最主要、最有影响的概念,并已成为当代管理学的主要组成部分。

目的管理(www.isoyu.com原创版权)的重要贡献之一就是它使得我们能用自我掌握的管理,来取代由别人统治的管理。

德鲁克目的管理根本思想:

目的管理三个根本原则:

第一:SMART原则

SMART原则

第二:方向统一原则

由总目的分解成各子目的进程中, 必需确保各目的的一致性。

方向统一原则

第三:进度统一原则

各分解目的是紧密相干的,必需进程同步,一步步靠近总目的。

进度统一原则

目的管理要点:

目的分解

目的分解办法

采取逐级承接分解法(DOAM法),即:

第一:行为方向(D):

第二:目的(O)

第三:行为筹划(A)

第四:权衡尺度(M)

“DOAM法”示例:

“DOAM法”分解模板

团体公司部门年度重点工作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