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常识(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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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知识(20消防安全知识)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是从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能规范、消防常识中提炼总结出来的,是公民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消防知识。具体包括:

一是自觉保护公共消防安全,快速拨打119发明火灾报警,消防队灭火不收费。

二、对发明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3.不得掩埋、占用、破坏、挪用、堵塞消防设施设备。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不要在技术资源网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场所使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烟花爆竹,按照安全规定燃放,注意技术资源网络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控制准确的应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要制定消防安全规划,绘制逃生陌生人路线图,及时审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不应采用易燃材料。

十、准确应用电器设备,不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的电器设备和技术资源网线,外出时关闭电源开关。

十一、准确申请,定期审查燃气设施和器具,发明防燃气泄漏,迅速关闭阀门,打开门窗,不触摸电器开关和明火。

十二、教育孩子不要玩火,把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孩子够不着的地方。

十三、不占用、堵塞、堵塞安全出口、分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灭火的障碍物。

14.不要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也不要乱扔烟头。

十五、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演练。

16.进入公共场所时,注意检查安全出口和分散的通道,并记住分散的方向。

十七、遇火沉着冷静、快速准确逃生,不贪图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18.当你不得不从浓烟中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服遮住头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行走。

十九、身体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盖上厚衣服,熄灭火焰。

20.火灾无法逃生时,可以用浸湿的毛巾堵住门,发出求救信号,期待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