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广告吓哭孩子(地铁网游广告牌吓哭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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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广告吓哭孩子(地铁网游广告牌吓哭孩子)

最近有市民反应,在西安地铁3号线有一处广告牌,他的孩子看到后直接被吓哭了。有媒体记者日前来到西安地铁3号线大雁塔站,看到有大幅的游戏宣扬广告,广告内容是某游戏角色“血精灵法师”的形象图片。

虽然新修订的《广告法》从全面制止面向未成年人宣布网游广告,变为不得宣布不利于未成年人身百思特网心健康的网游广告,被指放宽了对网游广告的限制,但这则涌现在地铁站内的游戏广告显然有不妥乃至违规之处。

广告法中同时规定,广告应该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示情势表达广告内容;广告不得含有虚伪或者引人误会的内容,不得诱骗、误导花费者;广告内容不得含有暴力、恐惧的内容。对比这些法律条款,该游戏广告拿学生的学业当话题当文案,并配有人物眼睛流血的图像,可以说从文字内容到画面设计,都有违规之嫌。当地工商部门对之进行调查处置,是必要的。

这一事件也反应出,在未成年人的掩护上,社会各方都应当多一点敏感意识。客观说,即便不是这则广告直接把小孩吓哭,即便没有广告法中的请求,只要稍微站在孩子的视角,就并不难作出断定。但在把孩子吓哭的极端事件产生前,相似广告涌现在地铁站这样的公共场合,似乎并没有引起看重,这是值得沉思的。

未年人掩护涉及方方面面,公共空间的设计,包含广告的内容,都应当把对未成年人的影响纳入考量领域,杜绝各种“无意识”的损害。这里面常常存在一个抵触(原创www.isoyu.com版权)情况是,尽管不少成人把网游当作孩子的洪水猛兽,但面对像这则广告所示的对于孩子的“不适”内容,却较少引起足够的警觉。这解释,落实对于未成年人的掩护义务,不该只是对于显性的损害才正视,一切潜在的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都应当引起看重并加以改良。

当然,强调要以未成年人的视角来审视我们的社会环境,不是说只能依附于个体的警醒和小心,更有必要上升到制度层面,作出前置性的预防,同时加大制度的履行力。就以网游广告为例,广告法明白规定不得宣布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游广告,就应当增强事前的审核与事中的监管,避免让那些违规的广告流向公共场合。这里面,广告宣布者应当小心拿未成年人做文章。作为刊登广告的地铁管理方百思特网,也应当有把关意识,什么广告可以宣布,什么广告不能接纳,都应当有清楚的核定边界和尺度,而不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近年来,我国与掩护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律法规系统不断完美,如前不久征求社会心见的《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就明白请求,不满10岁制止代言广告;不得制造、流传的未成年人节目类型包含应用未成年人或者未成年人角色进行商业宣扬的非广告类节目。这些细分的行业规定,能充足实行好对未成年人的掩护义务。但还是百思特网得看到,未成年人掩护,以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的构建,是一个体系工程,须要全社会的尽力,绷紧意识之弦,方能最大限度晋升未成年人掩护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