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川院副院长蔡翔被判三年半——中川院副院长被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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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涉嫌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钟传远原副院长蔡襄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这种犯罪行为需要受到严惩。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被判三年半的钟传远前副总裁蔡翔。

中川院副院长蔡翔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

【/h/】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1月2日消息,经审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涉嫌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蔡襄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公款,数额巨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

【/h/】(2020)57号京03年初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h/】被告人蔡翔,男,56岁,中国传媒大学原副校长、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原社长,因涉嫌职务犯罪于2019年6月19日被拘留,同年12月26日被逮捕;他目前被关押在北京第一看守所。

【/h/】辩护人励东方、曲昆雷是中浩(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h/】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北京市三分检查》2020年第1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蔡祥犯贪污罪,于2020年4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决定适用认罪从轻处罚制度,举行公开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检察员郭泽峰、助理检察员张到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蔡襄及其辩护人励东方、昆雷到庭参加诉讼。审判现在已经结束。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最佳网络研究所第三分院,被告:

【/h/】2008年6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蔡翔利用其担任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的职务,骗取公物724,224,280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h/】(1)2008年6月,被告人蔡翔利用其担任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的职务,利用公款3万元在北京津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会员卡,供其个人使用。

【/h/】( 2)2012年2月至2017年2月,被告人蔡翔利用其担任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职务,通过伪造学生劳务费、报销虚开发票等方式,先后为自己收受中国传媒大学科研经费共计494,224,280元。

【/h/】( 3)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蔡翔利用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兼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之便,通过虚开考试费、购买虚假旅行机票等方式,将公款20万元私用。

【/h/】鉴于上述指控,公诉机关向法院出示并宣读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和申辩,认为被告人蔡襄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公共财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款的规定。鉴于被告人蔡襄自愿认罪并受到处罚,建议判处蔡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由本法院依法判决。

【/h/】被告人蔡翔对被告人的事实、指控和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已签字陈述,庭审期间无异议。

【/h/】被告人蔡翔的辩护人对被告人的事实和指控无异议。他认为,蔡襄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认罪并认罪处刑,是初犯或偶犯,主动上缴全部非法所得并提前缴纳罚款,表现出悔过的态度。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经试用发现:

中国传媒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有事业单位。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大学出版社)原为中国传媒大学校办企业。2012年改制为中国传媒大学下属的国有独资企业。

【/h/】2008年6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蔡翔利用担任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之便,以虚假支出、虚假发票报销等方式,提取公款共计人民币724,224,280元(以下货币均为人民币)。具体事实如下:

【/h/】(1)2008年6月,被告人蔡翔利用其担任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的职务,通过虚列会议费用,取出公款3万元,在北京金门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会员卡用于个人消费。

【/h/】以上事实,经本院确认的证人李某某、闵某某、张某某、何某某的证言,交通大学出版社2008年的组织机构信息,会计凭证、发票、转账支票、情况说明、玉某温泉花园度假村会员卡的客人陈述、会员卡消费信息、账单信息、交易浏览信息、客人登记、被告蔡翔的供述等证实。

【/h/】( 2)2012年2月至2017年2月,被告人蔡翔利用其通信大学出版社社长、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之便,通过伪造学生劳务费、报销虚开发票等方式,将总计49422.428万元的公款据为己有。

【/h/】以上事实包括证人唐、赵、董、齐、王、王、姜、李、李、聂、刘、郭、李、刘和中国传媒大学关于科研项目管理及资助情况的证言:蔡翔科研部记录全部项目材料清单、蔡翔科研项目收支汇总表、科研项目资金卡、现金卡、立项通知书、项目结汇证明、财务凭证、记录簿、导师津贴表、项目资金结算表、转账记录、 记账记录、银行交易明细、聊天记录、北京泰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具的虚假发票复印件、思谋营销顾问有限公司记账凭证、被告蔡翔供述

【/h/】( 3)2016年8月至2017年12月,被告人蔡翔利用其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兼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职务之便,通过虚开考试费、购买假旅行票等方式,将公款20万元据为己有。

【/h/】以上事实包括经法院确认的证人赵某2、李某1、刘谋3、王某2、徐某、江某、刘谋4、刘谋2的证言,中国传媒大学关于科研奖励的有关通知和规定,《关于2009年以来蔡襄科研预算奖收入总体情况的补充说明》,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请和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蔡翔2014年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科研奖励收支情况说明、蔡翔2014年科研奖励个人收入分配情况说明、拨款财务凭证、出版合同、差旅费明细表、记账凭证、支出凭证、机票旅行行程、费用核销单、发票等。、被告人蔡襄的情况说明、陈述等。,足以确认。

【/h/】事件发生后,在我院审理期间,蔡襄的近亲属代为返还赃款人民币724,224,280元,现予以扣押备案。

【/h/】查明整个案件事实的证据包括:经审理的证据和质证、本院确认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关于蔡襄职务任免和职责分工的有关通知、关于移送原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蔡襄重罪案件的函、立案决定、留置决定等法律程序。立案后,查询并打印常住人口信息。

【/h/】法院认为,被告人蔡翔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担任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职务。,并通过伪造学生劳务费、报销假发票等方式取出公款,数额巨大,构成贪污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指控成立。被告人蔡襄能够如实坦白犯罪事实,认罪接受处罚,自愿退还全部赃款,可以依法从轻处罚。蔡翔关于辩护人有上述较轻情节的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采纳。但鉴于蔡襄长期频繁的腐败行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显然不合适。经法院告知,公诉机关未调整量刑建议,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综上所述,根据被告人蔡襄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h/】一、被告人蔡翔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拘留的,拘留一天减为监禁一天,即2019年6月(原创版权www.isoyu.com)19日至2022年12月18日;罚款已付)。

二.被告人蔡翔返还的腐败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724,224.28元,其中694,224.28元分配给中国传媒大学,3万元返还给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h/】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天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书面上诉,应提交一份上诉原件和一份副本。

中川
原副总裁蔡翔问题

2019年6月宣布调查的原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蔡翔已被“公开”移送司法机关。8日,教育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纪律检查监察组、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组通报了这一消息。蔡襄的问题报告显示,蔡襄违反了包括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在内的全部六项纪律:违反政治纪律,“反对组织审查,与有关人员串通,建立攻守同盟,阻止有关人员提供证据,指使他人干扰核查工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组织公款出国旅游,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高档烟酒,养私车供公众使用,收受大额慰问金,设立和使用‘小金库’,违反学校的报酬,用公款承担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用公款送礼,违反规定给天津发放各种补贴”;违反组织纪律,“在上级机关组织的高校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工作中,在涉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的举报工作中,个人收入和家庭财产不如实举报,个人收入不如实举报的”;违反群众纪律,“对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工作纪律,“非法转让国有资产”;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性关系”。教育部纪检监察组和北京市纪委监察委员会表示:蔡襄作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放弃了原来的使命,纪律法律意识淡薄,个人欲望膨胀。违反“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项目,构成违法失职,涉嫌腐败,十八大后不收敛不制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严肃处理。

蔡翔,1964年7月出生于湖北黄梅,硕士研究生,文学博士。从事出版系统多年,先后在中国优秀出版公司和华夏出版社工作。2001年,任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十年后的2011年,他被调任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2014年,蔡翔在担任中川校长助理三年后加入中川领导班子,担任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8年1月12日,中国传媒大学领导层发生变动,蔡翔被免去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职务。后调任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所出版专业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蔡襄在会上发表了解除副总裁职务的声明。早些时候,他就任中川副总裁的时候,蔡襄也发表过声明,说:“有一句话是对自己说的,也希望大家监督:来这里坐这个位置与我无关,我也没有给自己提出任何个人条件,没有理由不努力。我承诺做一个公平、诚实、善良的领导者;我希望在我未来的工作中,你不会在我身上看到腐败、专制或其他时髦的词语。

【/h/】蔡翔简历蔡翔,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湖北黄梅人,1990年3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加入中国民主促进会,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1990.03-1995.01任中国卓越出版公司编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编辑。1995.01-2001.08,任华夏出版社编辑、社科编辑部副主任、社科部主任。2001.08-2011.04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2011.04-2011.10中国传媒大学社长扶百特网兼出版社社长,2011.10-2014.07高静园区管委会主任中国传媒大学校长助理兼出版社社长2014.07-2018.01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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