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业主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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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履行哪些义务?业主扩大化解释的理由是什么?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业主概念的相关知识吧。

  一、什么是业主

  什么是业主,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

  建筑市场上房屋开发商。投资商不一定是业主,理由是:

  1他们不是最终的产权所有人;

  2他们充当甲方角色是以产权转换赢得利益。

  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www.isoyu.com原创版权)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业主扩大化解释的理由

  扩大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点理由:第一,实践中广泛存在着未经登记的房屋购买人并且房屋登记与交付确实存在时间差,不认定为业主无法行使物权法规定的各项权利,例如:参加业主大会,投票权等。另外,在建筑区划中,现实存在着除所有权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义务承担者,对他们采取无视态度显然不利于居住者共同体的维持、发展及主体利益之保护。第二,基于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为业主只限于与建设单位签订了买卖合同而合法占有的债权人,并不包括私人间的二次转让,旨在抑制开发商参加业主大会的投票权。第三,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妨碍所有权人的判断,不改变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登记前,所有权人仍为建设单位。第四,在学理上,按照严格的文义解释,“业主”不能涵盖专有部分占有人,而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里有需要对专有部分占有人之权利义务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