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被发现喝醉后弃车跳入河中等死,目击者称这名警察已身败名裂

/ 0评 / 0

酒驾引发的悲剧事件不在少数,最近徐州酒驾身亡更是令人遗憾。据了解,该男子被发现醉酒弃车跳入河中,4小时后尸体被打捞上岸。有网友质疑,为什么喝酒开车跟交警检查比较好,为什么跳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与此同时,死者家属甚至表示,他们在现场请求警方救援,但没有人搜查和营救他们。之后,目击者也透露“有人落水”但无人救助。怎么回事?让我们和巴克斯特·边肖一起仔细看看。

那个人被发现喝醉了,跳进河里死了

【/h/】9月15日,住在徐州市贾汪区的张酒后驾车,在山水大道世纪桥遇到交警。为了躲避交警的调查,张弃车逃走了。

两个交警发现后追了上去。跑完100多米后,张掉进了水里。大约四个小时后,张的尸体被打捞上岸。

【/h/】据了解,今年不到50岁的张是徐州的一名白酒代理商。9月15日晚8时许,张与朋友在宾馆共进晚餐。

“同行业的朋友告诉我们,晚上我爸和他们四个人一共开了一瓶酒,我爸大概喝了两两。后来我爸开车送朋友回家。”张的女儿张宁告诉记者,据与父亲同行的朋友回忆,张将车开到贾汪区山水大道世纪桥时,发现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区分局百特交警大队在桥东侧设卡询问醉酒驾驶情况。然后,他把朋友留在后座,下了车,向桥的西侧跑去。两个交警发现后,就开始追张。

张宁表示,事发后,家属在派出所看到的监控录像显示,张21时39分弃车西跑,身后跟着两名交警,距离张约2-3米。21时01分20秒,张掉进了水里。

跳入河中无人搜索救援?

张的小儿子告诉记者,他的母亲是当天第一个到达现场的,大约20分钟后(22: 00左右)到达。现场有几名交警,但不管家属怎么要求,都没有人去搜救。

【/h/】张的家人表示,直到当天22: 30左右,也就是张落水后一个半小时左右,特警才赶到现场疏散群众,救援工作才开始。9月16日凌晨1点,张发现溺死在江里。

证人:许多市民告诉警方,“有人落水了”但没有人获救

[。

【/h/】事件发生后,张家人委托的律师曾新轩、刘璐调查了现场。

【/h/】在两名律师所做的调查笔录中,一名目击者明确表示,当天21点左右,她看到现场很多市民告诉警方“有人落水了”,在落水地点不远处停着一辆警车,但没有警(原创www.isoyu.com版权)察救援。

【/h/】目击者还说,当天21点20分,警察问现场的人有没有人看到溺水的人。一个年轻人说“看到有人溺水,听到有人呼救”,于是被安排录音,但还是没有抢救。直到22: 30,警方才开始搜救。

曾新轩告诉记者,接到家人的委托后,他们到事发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发现整个世纪桥在夜间都很明亮,周围还有居民区。站在桥的东侧,可以看到清河对面500米左右的情况。

【/h/】他以为案发当晚交警在警察手电筒的帮助下能在清河看到张,但没有及时抢救。

张的女儿张女士告诉记者,当天晚上她赶到现场时,感到很困惑。她只记得特警、消防队、蓝天救援队都在现场,但那晚只看到一个参与调查酒驾的交警。

【/h/】当她试图和交警说清楚当晚发生的事情时,交警只是说: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律师声称被告构成玩忽职守罪

曾在军告诉记者,被告人张将追到水中。当张被认为有溺水的危险时,当他听到张喊了两次“救命”时,当围观者强烈要求救援时,当张的家人喊救命时,他们仍然没有采取措施,最终导致张不幸死亡。被告涉嫌过失杀人罪

【/h/】事后赶到现场的部分民警和消防民警,明知张有生命危险,仍马马虎虎,贸然从事,敷衍塞责,拖延抢救,一定程度上让张死亡,其行为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

百思特网

【/h/】案发后,该律师及其家属向徐州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徐州市公安局、徐州市检察院等部门发送投诉材料,要求对事发当晚交警的行为进行调查,并摘录当地派出所制作的执法记录仪视频和书证。

【/h/】10月14日上午,记者联系徐州市政法委询问此事最新进展时,其维稳办工作人员表示:【/h/】

“此事不在市法委调查。我们只了解案情,没有成立联合调查组。”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此案由公安机关自行调查。“我了解的情况是,公安机关已经在查了,以官方反馈为准。”

【/h/】曾新轩表示,将向江苏省有关部门报告这一情况,寻求公正调查。

相关阅读:一男子因饮酒后爬桥坠河身亡

【/h/】该男子因酒后爬桥坠河身亡,家人悲痛欲绝。他将故障归咎于桥梁管理和维护方,并要求他们赔偿。最近这个案子经过二审已经到了最后的结果。

【/h/】2019年3月28日深夜11点,正值壮年的张独自一人醉醺醺地回到家中。走到南京国际博览中心附近的红旗河大桥时,他在桥外跌跌撞撞,双手撑着栏杆,踩着几根管子过河。

然而,当他到达桥的中间时,他突然掉进河里,被发现死了。经鉴定,张淹死了。

【/h/】张踩着栏杆外的几根管子往对面走,不小心掉进河里。事后,张一家起诉大桥管理单位和维修单位,索赔31万余元。

【/h/】张家人认为,涉案桥梁没有明确的警示标志和防护措施,导致张在饮酒后没有明确意识的情况下落水身亡。

【/h/】桥梁管理单位辩称,他们不可能为了防止个人故意进行攀爬等危险行为,在全市所有道路、桥梁上设置高栏杆。维修单位表示,张踩的管道属于通讯单位,他们无权维修。一审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h/】法官表示:“经审查,法院认定桥梁管理单位和维修单位在其安全义务范围内履行了合理的安全义务,因此认为原告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法官说,在桥的一端,绿化带和桥栏杆之间有一个缝隙,没有围栏。作为一个成年人,他在正常情况下是不会去桥外的,附近还设置了警示牌,明确告诉他不要攀爬。

【/h/】法官许念美说:“这个判决从人情的角度比较MoMo,但是法律是无情的,划定了红线。人不能轻易越过法律划定的红线,越过红线。法律后果必须自担风险,而不是扩大他人的安全义务,为跨越法律红线的行为买单。”

一审判决后,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微信搜索:买易买,关注买易买微信官方账号,可以了解更多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