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利益的概念以及阐述

/ 0评 / 0

国家利益是对国家具有好处的事物,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国家利益的概念以及阐述。

    国家利益的概念以及阐述

    国家利益的概念就是在欧洲最早的民族国家形成之后才出现的,由法国的黎塞留主教首先提出国家至上理论,可见国家是最高的本源,国家主权至高无上,国家利益自然就源于国家主权,是国家的最高目标,国家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于是,国家利益成了决定国家对外政策与行动的基本动因,影响国际关系的核心因素,也是国家间关系最基本的驱动因素。在民族国家繁荣昌盛的历史时期,每个国家都极力强调其国家利益的重要性、独特性和不可替代性。

    关于国家利益的概念辨析,中西方学者乃至不同派系的认知都不尽相同。现实主义代表摩根索曾对国家利益的概念提出明确的定义,他说,国家利益应当包括三个重要的方面:领土完整、国家主权和文化完整。他认为,在这三个方面中,最本质的问题就是一个国家的生存问题,其余方面都是次要的问题。结构现实主义学派代表人华尔滋以简约的模式来分析体系结构从而得出结论:生存是国家惟一的利益。新自由主义学派代表人物基欧汉主张三种国家利益:生存,独立,经济财富。而建构主义学派代表人温特又在其后加了第四种利益—集体自尊。

    国家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历史基础与未来发展,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金融、法律制度等科学技术进步与持续进步成果,与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

    所有的中国公民以及海外同胞,都有责任和义务,誓死扞卫中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利用合法的手段增加中国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为祖国造福!

    客体

    从客体上看,一切能够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生存发展等方面需要并且对国家具有好处的事物,都是国家利益;任何国家利益也都是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生存发展需要并且对国家有好处的事物。当然,这种事物既可以是实体性的实物存在,也可以是过程性的事件存在;既可以是物质性的存在,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存在;既可以是已经或正在满足国家需要的存在,也可以是能够满足国家需要的存在;既可以是现实的存在,也可以是潜在的存在。国家利益因此可以根据利益客体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实物利益与过程利益、现实利益与潜在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等。

    主体

    从主体来看,国家利益只能是以国家为利益主体的利益。因此,国家利益虽然与帝王利益、官吏利益、朝廷利益、政府利益、统治者利益、被统治者利益、国民利益等等密切相关,并且在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复杂关系,但由于国家利益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因而不同于如上的任何一种利益,甚至在外延上属于具有全异关系的不同概念。当然,对于国家利益与这些不同主体的利益之间的现实关系,还需要根据其复杂多变的各种不同表现形式,历史地、具体地、客观地进行深入研究与分析。

    国家国家,有国才有家,国在第一位,家在第二位,“国家”这个词语的排序,决定了必须把国的利益排在家的利益的前面。一首歌是这样唱的:一玉口中(原创版权www.isoyu.com)国,一瓦顶成家。都说国很大,其实一个家。一心装满国,一手撑起家。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这歌词完美地诠释了国和家的关系。没有国家这个大家,哪来我们的小家?大家不繁荣富强,小家咋富裕幸福?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是林则徐的名句。温家宝刚刚担任总理时,就用这句名言警示自己:只要对国家有利,即使牺牲自己生命也心甘情愿,绝不会因为自己可能受到祸害而躲开。俄国作家果戈理说:“为了国家的利益,使自己的一生变为有用的一生,纵然只能效绵薄之力,我也会热血沸腾。”由此看来,古今中外集大成者,无不把国家利益看得高于一切。

    坚守国家利益底线,就是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很多时候是一致的。习近平担任国家主席后首次出访,携夫人彭丽媛访问俄罗斯等四国,被媒体评论为将国和家、大家和小家非常和谐地统一在了一起,这样的评论既精到又贴切。国家出台每一项政策,都是为人民谋幸福的,都是要让每个人生活过得越来越幸福的,这点无需置疑。只是国家的有些政策在执行过程中走了样,让少数人对国家政策产生了误解。而当误解消除后,特别是当大大小小的蛀虫被挖出来后,曾经产生误解的人终于明白了缘由。当然,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也有不统一的时候,这很正常,就像牙齿和舌头相好都有咬着的时候。在这个时候,每个人就要有大局观,就要有责任意识,就要有主人翁精神,个人利益就要让位于国家利益,不能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这样,我们就守住了国家利益底线。

    坚守国家利益底线,必须保守国家机密。个人有隐私,国家当然有机密;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国家机密当然不容许侵犯。甫志高出卖党的机密,成为遗臭万年的叛徒;卖国贼、叛国贼,在任何国家都没有容身之地。国家有保密部门,也有保密法,保守国家机密,既是每个人必须坚守的法律底线和国家利益底线,也是每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保守国家机密,就是保护我们的国家,就是保护我们的正当权益。当然,国家机密不可能人人都知晓,这就要求保密和涉密部门人员,尤其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明星大腕、大V等,必须管住“嘴”和“手”。因为他们知道国家机密的机会多、内容多,稍不注意就有可能泄密。所以,保密和涉密人员任何时候都不能“乱吹风”,任何地方不能“乱插手”。否则,受损的不仅是国家利益,无疑还有个人利益。两败俱伤,心又何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