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诗歌!(博尔赫斯最经典的 5 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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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赫斯诗歌!(博尔赫斯最经典的 5 首诗)

假如我的确是一个诗人,我将以为性命的每时每刻都是俏丽的,甚至在某些看起来并不俏丽的时刻。

但是最终,忘却把一切变得俏丽。我们的义务,我们的义务,即是将情感、回想,甚至对于悲伤往事的回想,改变为美。这就是我们的义务。

——博尔赫斯

今天是阿根廷文学大师豪尔赫 路易斯 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 ,1899年8月24日-1986年6月14日)生日120周年事念日。

半个多世纪以来,贴在博尔赫斯身上的标签非常多:先锋派、超现实主义、理想文学、神秘主义、玄学派、魔幻现实主义、后现代主义,这些标签似乎都出现了他的一个侧面,一个部分,或一个阶段。

然而,“作家们的作家”,是人们对博尔赫斯的至高评价。

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库切曾评价道:“他,甚于任何其他人,大大创新了小说的语言,为整整一代巨大的拉美小说家首创了途径”。 另一位诺奖得主略萨说:博尔赫斯不仅是当今世界最巨大的文学大师,而且还是一位无与伦比的发明巨匠。正是因为博尔赫斯,我们拉丁美洲文学才赢来了国际荣誉。他打破了传统的约束,把小说和散文推向了一个极为高尚的境界。”

美国作家苏珊 桑塔格则说:“如果有哪一位同时期人在文学上称得起不朽,那个人一定是博尔赫斯。他是他那个时期和文化的产物,但是他却以一种神奇的方法知道如何超出他的时期和文化。他是最透明的也是最有艺术性的作家。对于其他作家来说,他一直是一种很好的资源。”

博尔赫斯诗选

林之木 译

街 道

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街道

已经融入了我的心底。

这街道不是贪欲横流、

熙攘喧嚣的市集,

而是洋溢着晨昏的柔情、

几乎不见行人踪迹、

恬淡静谧的街区巷里,

还有那更为贴近荒郊、

连遮阴的树木

都难得一见的偏隅僻地:

棚屋陋舍寥若晨星,

莽莽苍苍辽远幽寂,

蓝天和沃野汇聚于茫茫的天际。

那是孤单者的乐土,

有万千英雄繁衍生息,

在上帝面前和岁月长河之中,

堪称绝无仅有而且壮美无疑。

向西、向北、向南,

街巷——祖国也一样——展延羽翼,

但愿它们能扎根于我的诗行,

就像飘荡的战旗。

玫 瑰

玫瑰,

我不赞美的永不凋零的玫瑰,

有分量、有香气的玫瑰,

夜阑时分黝黑的花园里的玫瑰,

随意哪一处花园、哪一个傍晚的玫瑰,

通过点金术

从清灰中幻化出来的玫瑰,

波斯人的和阿里奥斯托的玫瑰,

永远都是独处不群的玫瑰,

永远都是玫瑰中的玫瑰的玫瑰,

柏拉图式的初绽之花,

我不赞扬的热闹而盲目标玫瑰,

可望而不可即的玫瑰。

城 郊

致吉列尔莫德托雷


城郊映照出了我们的厌倦。

我正要踏上地平线的时候,

却突然收住脚步,

滞留在了房舍之间:

一个个方方正正的街区

看似各异却又难分难辨,

就好像

全是同一个街区的

单调反复翻版。

羸弱的小草

拼命挣扎着

钻出街石的缝隙,

面对西方

远处的彩色牌阵,

我觉得了布宜诺斯艾利斯。

原认为这座城市是我的过去,

其实是百思特网我的未来、我的现时;

在欧洲渡过的岁月均属虚幻,

我一直(包含将来)都生涯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城里。


思 念

全部生涯至今仍是你的镜子,

每天凌晨都得从头开端;

这种情形难认为继。

自从你离去以后,

多少处所都变得空寂,

就像是白天的日光,

完整没有了意义。

你的容貌寓寄的傍晚,

随同你期待我的乐声,

那个时候的千言万语,

我都将亲手从记忆中涤除荡净。

你的不在就像是

恒久地喷吐着无情火焰的骄阳,

我该将自己的心藏于何处

能力免受炙烤灼伤?

你的不在缭绕着我,

犹如系在脖子上的绳索,

好似落水者周边的汪洋。

老虎的金黄

那威猛剽悍的孟加拉虎

从未想过眼前的铁栅

竟会是软禁自己的牢房,

待到日暮傍晚的时候,

我还想无数次看到它在那里

循着不可更改的路径往来奔走。

此后还会有别的老虎,

那就是布莱克的火虎;

此后还会有别的金黄,

那就是宙斯幻化的可爱金属,

那就是九夜戒指:

每过九夜就衍生九个、每个再九个,

永远都不会有终结之数。

随着岁月的流转,

其他的壮丽颜色渐渐将我遗忘,

现如今只剩下了

隐约的光明、错杂的阴影

以及那初始的金黄。

啊,夕阳的彩霞,啊,老虎的毛皮,

啊,神话和史诗的光泽,

啊,还有你的头发那更为迷人的金色,

我这双手多么盼望着去抚摩。

《巴黎评论》作家访谈ⅠⅠ:博尔赫斯(节选)

文 / 罗纳德克莱斯特

博尔赫斯相当内敛。他离群索居,甚至隐忍自贬。他尽其所能地避免提及自我;当被问到有关他自己的问题,他都迂回作答,去谈论别的作家,引用他人的话甚至他人的著作来间接表述或掩盖自己的思想。

《巴黎评论》:你曾经说过刚开端着手写小说时,你很恐惧,无自负?

博尔赫斯:是的,我很忐忑,因为年青时我以为自己是个诗人,所以我就想:“如果我写小说,所有人都会看出我是个外行,我是在闯进一片禁地。”后来我在一次意外中受伤......如果不是因为脑袋受伤昏迷过,或许我永远也不会去写短篇小说。

《巴黎评论》:而且,或许你的作品也永远不会被翻译成其他文字。

博尔赫斯:那样的话,也不会有人想到要翻译我的东西,所以这次事故我是因祸得福。这些小说,不知怎么的,反正时来运转,有了市场,被译为法语;我获得了欧洲的伏蒙托文学奖,后来作品好像就被翻译成了许多种文字。我的第一个译者是伊瓦拉。他是我的一位好友,是他把我的小说译为法语。我想他大概将那些小说加工改进了很多,不是吗?

《巴黎评论》:伊巴拉是第一个译者?不是卡卢瓦吗?

博尔赫斯:他和罗杰卡卢瓦都是。在迟暮之年,我开端发明世界各地的很多人对我的作品有了兴致。这看起来有点怪异:我的很多文字被译成了英语、瑞典语、法语、意大利语、德语、葡萄牙语,还被翻译成几种斯拉夫语,以及丹麦语。而这对我来说始终是匪夷所思的事情,因为我记得我出版过一本书——那确定是很久以前了,我想是在一九三二年——成果到了那年年底,我发明终于有至少三十七本卖出去了!

《巴黎评论》:那本书是《恶棍列传》?

博尔赫斯:不是,不是。是《永恒的历史》[又译作《论永恒》]。起初我想找到买这本书的每一个读者,为此书向他们说负疚,另外也为他们垂顾此书而表现感激。这里须要来一点说明。你可以试着假想一下这三十七个人——真实的大活人;我意思是说他们每人都有着一张只属于他自己特有的面貌,他自己的家庭;他住在某条特定的小街上——因为他的存在,那小街便似乎只属于他的。但是,如果说你的书卖出了,假定两千本吧,这就跟你的书连一本都没卖出去是一码事,因为两千这个数字太宏大了——我意思是说你不可能对两千个读者都有着具体的想象或印象。而三十七个人——也许这也太多,或许十七个甚至七个会更好——但三十七个就仍然在一个人的想象规模之内。

《巴黎评论》:说到数字,我注意到在你的小说中有些特定数字反复涌现。

博尔赫斯:哦,是的。我极度迷信。我认为这有点羞耻。我对自己说,迷信究竟是,一种轻微形态的疯癫;我想是这样的,不是吗?...

《巴黎评论》:你会不会说,是因为同样的原因,也就是迷信,才让你在小说中一次又一次地用同样的色彩,红、黄,还有绿色?

博尔赫斯:不过,我用绿色了吗?

《巴黎评论》:用了,但用得没有其他色彩多。你看,我做了一点相当琐碎的工作,数了那些色彩,在……

博尔赫斯:不,不用了。那是“语言文体论”,西班牙语的说法叫“estilistica”,这种学科这里也有人研讨。我想你会发明黄色。

《巴黎评论》:还有红色;经常变更移动,渐渐褪色成玫瑰红。

博尔赫斯:真的吗?我倒是从没注意过。

《巴黎评论》:今天的世界仿佛是昨日之火的灰烬——这是你用过的一个隐喻。举个例子,你说过“红色的亚当”。

博尔赫斯:“亚当”这个词在希伯来语中的意思,我想是“红土”吧。另外,“红色的亚当”这个词听起来很入耳,不是吗?用西班牙语说就是RojoAdan。

《巴黎评论》:听起来确切不错。但那不是你试图表达的意思:色彩的应用是一种隐喻,寓意世界的退化腐化。对吗?

博尔赫斯:我没有试图表达什么。我没有意图。

《巴黎评论》:只是描写而已?

博尔赫斯:我就是描写。我只管写作。说到这个黄色彩,有个视觉生理的说明。我的视力开端恶化几乎失明时,我最后看到的色彩,或者说最后突出出现在我眼中的色彩——当然了,我现在还能分辩出你的外套色彩与这张桌子或你身后木头家具的色彩不同——是黄色。黄色比其他色彩突出,因为它是最鲜明活泼的颜色,所以你们美国的出租车就是黄色的。出租车公司最初其实是斟酌用猩红色的,然后有人发明在晚上或者有雾的时候,黄色比猩红色更显眼,所以你们就有了黄色出租车,因为所有人都能一眼识别出这个色彩。当我视力虚弱,逐渐失明,当世界在我眼前褪色遁形,有一段时光我的那些朋友……好吧,他们拿我取乐,他们取笑我因为我总是戴着黄领带。后来他们就认为我真的爱好黄色,虽然黄色确切过于花哨和张扬。我就说:“是的,对你们来说是这样,但对我可不是这回事,因为这是我能看到的唯一色彩。事实如此!”我生涯在一个灰色世界中,就像黑白片时期的银幕世界,但黄色却能跳脱而出。这也许能解释[我的文字中为什么常涌现黄色]。我想起奥斯卡王百思特网尔德讲过的一个笑话:他的一个朋友系了条领带,上面有黄色、红色,还有其他色彩;王尔德就说道:哦,老兄,只有聋子才会系这么条领带!

《巴黎评论》:王尔德说的或许就是我现在正系着的这条黄领带!

博尔赫斯:哦,就算吧。我记得曾把这个笑话讲给一位女士听,但她完整不得要领。她回应道:“当然了,这个人确定是聋了,所以他才听不到人们怎么挖苦他的领带。”这样的答复大概也能让王尔德捧腹,是不是?

《巴黎评论》:我倒是真想听听王尔德是如何作答。

博尔赫斯:当然了,谁都想听。我从没听过这样绝好的例子,一件事竟被如此完善地误会。完善得愚不可及!当然,王尔德的话是对某个概念的机灵滑稽的翻译:在西班牙语和英语中,我们都有这么个说法,“洪亮的颜色”或“吵闹的颜色”。这固然是个普通的词组,不过文学中所讲的其实也总是同样的东西。主要的是表述和言说的方法;比如说,采取隐喻表达。我年青的时候总是努力追求新奇的隐喻,然后发明真正好的隐喻总是同样的。我是说,你把时光比方成漫漫长路,把逝世亡比方为沉睡,把生涯说成是做梦;这都是文学中一些巨大的隐喻,因为对应着人世间的基本问题和根本要素。如果你编造出新的隐喻,可能有那么短暂的一瞬,它们会显得新鲜独特,但不会激发任何深层情感。如果你认为人生如梦,那确切是一种想法或念头,但这个念头是真实的,或者至少是大部分人都一定会有的一种感受,不是吗?一种“常常会想到,但从未得到如此恰切表达”的念头。我想这些[经典隐喻]要比憋着劲去耸人听闻的更好,比特意去寻找那些以前从未被相互关联过的事物之间的关联要好;没有真正关联的事物被组合起来,那全部事情就像是一种杂耍、变戏法的把戏。

《巴黎评论》:只是文字的杂耍?

博尔赫斯:只是文字把戏而已。我甚至不愿把它们叫做真正的隐喻,因为一个真正的隐喻中,[本体和喻体的]两个概念是真正关联在一起的。但我也发明了一个例外——一个奇怪、新颖、英俊的隐喻,出自古斯堪的纳维亚语的诗歌。古英语诗歌中,战役被说成是“刀剑的演出”或“长矛的反抗”;而在古斯堪的纳维亚语言中,并且,我想在凯尔特语诗歌中也一样,战役被说成是一张“人之罗网”。这很独特,不是吗?因为说到网,其中还应当有着图案样式,用人编织而成,西班牙语的说法就是“一种丝线纤维”。我猜在古代战斗中,确切可以看到某种情势的网:交战双方以长剑和矛枪对立,在各自的阵地上排列交叉——诸如此类的形态。所以我想这里就有了一个新隐喻。当然了,感到挺阴沉恐惧的,像噩梦,不是吗?想想看,用活人,用有性命的东西结成一张网,而且还要有网的样式,网的图案。这个概念挺诡异,对吧?

《巴黎评论》:大致来说,这跟乔治艾略特在《米德尔马契》中用过的隐喻相对应:社会是一张网,谁都无法抽开其中一根线绳而不触动到所有其他的编结线。

博尔赫斯:是谁提过这个?

《巴黎评论》:乔治艾略特,在《米德尔马契》里。

博尔赫斯:哦,《米德尔马契》!是的,没错!你是说全部宇宙关联在一起,每样东西都关联着。这也正是斯多噶派哲学家信任前兆的原因之一。德昆西写过一篇文章,很有趣的文章,正如他所有的文章那样妙趣横生;这个文章讲的是现代迷信,其中他提到了斯多噶派的理论。那个意思是说因为全部宇宙是一个性命体,是个活物,所以那些看上去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之间也有着姻亲般的关系。比如说,如果十三个人同桌吃饭,那一年之内其中一个人一定会逝世掉。这不仅是因为耶稣基督和“最后的晚餐”的典故,而且是因为所有的事物都是关联绑定在一起的。德昆西说——我不记得那句话具体怎么说的了——世界上每一样事物都是一面机密的镜子,是宇宙的映像。

《巴黎评论》:你经常提到那些给你带来影响的人,比如德昆西……

博尔赫斯:是的,德昆西对我影响伟大,还有叔本华的德语著作。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实际上,是卡莱尔——说一下,我对卡莱尔还是相当反感的,我以为他是纳粹主义之类概念的创造人,是这类东西的策源地之一或者是始祖之一;不过,是卡莱尔把我引向了德语学习。然后我试着去读康德的《纯洁理性批评》。当然了,跟大多数人一样,我读不下去,一筹莫展——大多数德国人其实也如此。然后我就说:“好的,算了吧,我来试试读德国人的诗歌;诗歌嘛,因为要掌握篇幅,怎么着也会短得多。”我找了一本海涅的《抒情的间奏》,还有一本英德词典,就看起来;成果第二个或第三个月底,我发明自己不用再翻词典也能挺自如地读下去了。我记得自己完全通读的第一部英文小说是一本苏格兰小说,叫做《有绿色百叶窗的房子》。

《巴黎评论》:读这个小说时你多大?

博尔赫斯:我确定是大约——当时书里还有很多处所我读不懂——我确定是大约十到十一岁吧。当然了,在那之前,我已经读过[吉卜林的]《丛林之书》,还读过史蒂文森的《金银岛》——那是本很棒的书。但第一部真正的小说就是前面才说过的那个。我读的时候,就很想当个苏格兰人;

《巴黎评论》:你对英语文学的兴致如此久长,而且你是如此酷爱英语……

博尔赫斯:还是让我们注意到这一点吧:我是在跟一个美国人谈话。有一本书我必需讲一讲,而且是毫不意外的,那就是《哈克贝利芬历险记》。我完整不爱好汤姆索耶。我以为汤姆索耶的出场毁掉了《哈克贝利芬历险记》的最后几章。瞧瞧那些愚不可及的笑话,都是些无谓的笑料;我猜测大概是马克吐温以为他必需表示得有趣,责无旁贷,即使他并无玩笑滑稽的心境,但还是要通过某种方法把这些笑料参加作品。依据乔治摩尔的说法,英语国度的人总是这样想:“再糟的笑话也好过没笑料。”我以为马克吐温是真正巨大的作家之一,但我猜他自己对这一事实几乎全无感到。也许,为了写出真正巨大的作品,你必需对这样的事实不认为意。你可以埋头苦干、勤恳写作,将文中用到的每个形容词都推敲再三,甚至一一尝试调换;但如果你能避免一些毛病,那你就有可能写得更好。我记得萧伯纳说过,关于作风,一个作家确信自己能到达什么作风,那便是他所能有的作风,不会有更多可能。萧伯纳以为那种可把作风视为随便游戏的念头是相当荒诞,相当无意义的。举例来说,他以为班扬是个巨大的作家,因为班扬对自己所说的话抱有肯定的信心。如果一个写作者对自己所写的东西都不能信赖,那也基本不能指望读者会信任他的作品。

《巴黎评论》:也就是百思特网说戴上作家的“帽子”摆出写作的伪姿势?

博尔赫斯:是的,戴上作家的“帽子”,酝酿出适当的情感,然后写作。写完了,再投奔到现世政治的俗气怀抱。

《巴黎评论》:你写小说时,修正很多吗?

博尔赫斯:最初的时候修正的。然后我发明当一个人到达必定的岁数,他会找到自己真正的调子。如今,写完的东西放了两周左右之后,我会争夺再过一遍;当然了,总是有很多笔误和无意反复要避免,某些个人爱好的文字把戏要注意不能玩得过分。不过,我想我现在写的东西总是能坚持某一特定的水准——我无法再进步很多,但也不至于会写砸了。因此,我就任其自然,干脆就完整忘掉已经写好的文字,只去斟酌手头上正在做的事情。我此前最后写过的东西是《米隆加集》,意思是通俗歌曲。

《巴黎评论》:哦,我看过其中一辑;书印得很英俊。

博尔赫斯:是的,那本《为六弦琴而写》,当然了,是指吉他。我小的时候,吉他是种很风行的乐器。那时,在几乎每个城镇的每个街角,你都可以看到有人拨弄吉他,虽然或许并不太熟练。有些最好的探戈舞曲是那些既不能写下曲谱也不识谱的人创作的,这些人灵魂中有音乐——好像莎士比亚说过这样的话。所以他们就把曲调哼唱给别人听:曲子在钢琴上弹出来,然后被记下来,写在纸上,再出版,大批印出来给识字识谱的人看。

《巴黎评论》:《自选集》内容遴选的原则是什么?

博尔赫斯:我的挑选原则很简略,就是入选的东西要比淘汰出去的让我感到更好。当然了,如果我能更聪慧点,我应当保持把那些小说也剔除在《自选集》之外;然后在我逝世后,也许有人会发明被剔除在外的东西才真的好。这样做,或许更聪慧,不是吗?我意思是说,只把软弱平淡点的东西印出来,然后让某人来发明我把真货色遗漏在外了。

《巴黎评论》:他们(评论者)似乎很少意识到你的有些作品很有趣。

博尔赫斯:那些作品原来就盘算逗趣的。现在有一本书要出来了,叫《布斯托多梅柯的编年史》,是与阿道尔夫比奥伊卡萨雷斯合写的。书里写到了建筑师、诗人、小说家、雕塑家,诸如此类的。所有这些角色全是虚构的,而且都很贴近这个时期,非常有当代感;我们仅仅是尽量施展,这件事能做到什么水平就做到哪里。比如说,这里的很多作家对我说:“我们想懂得你文字的寓意、内在的讯息。”告知你吧,我们基本没什么内在讯息。我写作的时候,我写只是相当于有一件事必需要去做。我以为写作者不应当对自己的作品搅和干涉得太多。他应当让作品自己往下写,不是吗?

《巴黎评论》:你说过写作者永远不要被自己的理念裁判和把持。

博尔赫斯:是的,不要。我以为理念不主要。

《巴黎评论》:那么,该用什么来裁判和评价写作者?

博尔赫斯:应当用他所能供给的乐趣和读者所能领会到的情感感受来评判。至于理念,一个写作者有没有什么政治观点或者别的主意究竟不是很主要的事,因为一部作品将会疏忽这些理念而存在下去。

《巴黎评论》:读者经常把你的小说称作寓言。你爱好这种说法或描写吗?

博尔赫斯:不,不爱好。这些小说没盘算写成寓言。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它们是寓言……就是说,如果它们是寓言,那它们是恰巧成为寓言,但我的意图从来不是去写寓言。

《巴黎评论》:像卡夫卡那样的寓言,也不是吗?

博尔赫斯:说到卡夫卡,我们懂得得极少。我们只知道他对自己的作品非常不满。当然,当他吩咐朋友马克斯布罗德,要后者把他的所有文稿都烧掉——诗人维吉尔也说过这样的意愿,我猜测卡夫卡也知道布罗德不会那么做。如果一个人想毁掉自己的作品,他把作品扔到火中,那样就停止了一切。当他对自己的密切友人说:“我要你把我那些文稿烧毁”,他知道朋友永远也不会照办;而这个朋友也明确他嘱托人知道,而他知道另一个人知道他知道……如此循环不已。